
犹沽名。 唐 白居易 《与元九书》:“不相与者号为沽誉,号为詆訐,号为訕谤。”《醒世恒言·三孝廉让产立高名》:“吾等适纔分处,甚得中庸之道;若再推逊,便是矫情沽誉了。” 郑观应 《盛世危言·吏治下》:“此諭亦使抚臣两司观之,且諭羣臣尽力摒除科甲因循、委靡、沽誉诸陋习。”参见“ 沽名 ”。
“沽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刻意追求虚名或虚假声誉,多含贬义。以下是详细解析:
“沽”原指虚夸、以次充好,“誉”即名声、声誉。组合后,“沽誉”表示通过夸大、虚假手段博取名声,常用来形容为私利而欺骗他人的行为。例如:“企业家若以沽誉心态做慈善,易被质疑动机。”
该词常与其他词组合使用,形成固定短语:
多用于批评性语境,如:
提示:以上解析综合了古籍、词典及现代用例,完整文献可参考、2、5、6的原始出处。
《沽誉》是一个成语,意思是追求名誉,追逐声誉。
《沽誉》由两个部首组成:油和言。拼音为gu yu。
油的五笔笔画为8,而言的五笔笔画为7。
《沽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的诗人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中的一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沈沈楚天阔。”其中的“沽誉”一词形象地描述了人们追求名誉和声誉的行为。
《沽譽》是对《沽誉》的繁体字拼写。
古时候《沽誉》的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使用篆书写法时,沽的形状更加象征着河流与流动的液体,而誉则以一种更加古雅的字体书写。
他一直处于高位,但他并不为追求沽誉而努力。
追誉、沽名、沽虚、沽名钓誉
沽名致誉、崇名逐誉
淡泊名利、不沽名誉、不计虑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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