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人代替。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堂規式》:“聽差各役,俱要正身伺候,毋許僱替頂名。”
“雇替”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詳細解釋如下:
指雇人代替,即通過支付報酬讓他人頂替自己完成某項事務或職責。例如古代官府要求差役必須本人到崗,禁止私下雇人頂替。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文獻,如黃六鴻《福惠全書·莅任·堂規式》提到:“聽差各役,俱要正身伺候,毋許僱替頂名。”,強調官府對“雇替”行為的禁止。
現代語境中,該詞使用較少,但可引申為通過雇傭關系讓他人替代自己完成工作或義務的行為,常見于曆史或特定場景描述。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例句,可參考《福惠全書》等清代史料。
《雇替》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雇傭他人代替自己的工作。當一個人因為某種原因無法履行自己的職責時,可以找他人替代自己完成工作,這種替代行為就是雇替。
《雇替》的拆分部首是“隹”和“貝”,其中“隹”為部首,“貝”為右邊的部分。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雇替》是一個現代漢字詞語,沒有特定的來源故事。它的意思是通過組合“雇”和“替”這兩個單個字詞而來。
《雇替》的繁體字為「僱替」。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不同的字體與書寫習慣會有所變化。然而,根據現代字書的描述,古代對于“雇替”這個詞沒有确切的獨立記載,因此無法提供其古時候的漢字寫法。
1. 由于身體不適,他不得不雇替人來代替自己的工作。
2. 公司經理因為出差,需要雇替人來管理辦公室的日常事務。
1. 雇傭
2. 雇主
3. 替代
4. 代理
1. 代替
2. 代勞
3. 聘請
1. 履職
2. 執行
3. 自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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