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宣揚提倡。《南史·梁紀下論》:“大修文教,盛飾禮容,鼓扇玄風,闡揚儒業。”
(2).亦作“ 鼓煽 ”。煽動。 唐 趙璘 《因話錄·角》:“不逞之徒,轉相鼓扇扶樹。”《資治通鑒·唐憲宗元和十四年》:“ 鎛 密言於上曰:‘邊賜皆如舊制,而人情忽如此者,由 羣 鼓扇,将以賣直,歸怨於上也。’” 明 張居正 《乞鑒别忠邪以定國是疏》:“而傾危躁進之士,遊談失志之徒,又從而鼓煽其間,相與慫恿攛嗾。” 郭希仁 《從戎紀略》:“見 渭南 變亂情形,遂與同惡 張秉祥 等,乘機鼓煽各刀匪,并代為部勒。”
揮動扇子。 明 袁祈年 《保母吳氏病甚哀至時漫作數語以自悲》詩:“盛夏鼓扇葛幃中,自身多病亦不止。”
“鼓扇”為漢語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動詞用法
指煽動、鼓動行為。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孔融傳》,描述“鼓扇群小”的煽動性言論。明代《警世通言》中亦有“鼓扇虛言,擾亂人心”的用例,強調以語言或行為激發他人情緒。
二、名詞組合
指鼓與扇兩類器物,屬古代儀仗器具。據《新唐書·儀衛志》記載,唐代鹵簿制度中“鼓扇各十二”,作為宮廷儀仗的組成部分。宋代《東京夢華錄》提及節慶時“鼓扇交映”的場面,反映其禮儀功能。
三、特殊文化語境
在道教文獻中,“鼓扇”作為法器組合出現。《雲笈七籤》載“鳴鼓搖扇”為科儀動作,具有驅邪納吉的象征意義。此用法延續至明清民間宗教活動,如江南地區廟會仍保留相關儀式傳統。
“鼓扇”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宣揚提倡(中性或褒義)
指通過言論或行動推廣某種思想、文化或主張。例如《南史·梁紀下論》記載“大修文教……鼓扇玄風,闡揚儒業”,即指梁代統治者通過教育禮儀弘揚儒家學說。
煽動、鼓動(多含貶義)
亦作“鼓煽”,表示挑動他人情緒或引發事端。如唐代趙璘《因話錄》提到“不逞之徒,轉相鼓扇扶樹”,《資治通鑒》中也有“羣鼓扇”描述群體性煽動行為。
使用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避免混淆褒貶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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