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事物名實不符。語出《論語·雍也》:“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何晏 集解:“以喻為政不得其道,則不成。” 朱熹 集注:“觚,棱也;或曰酒器,或曰木簡,皆器之有棱者也。不觚者,蓋當時失其制而不為棱也。觚哉:觚哉!言不得為觚也。”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四分論》:“《續漢志》雲:‘在天成度,在憲成日,凡三百六十五日小餘不及四分日之一,則減四分也。’是古人命度未有觚不觚,不依日而散分於各宿者。”
“觚不觚”是漢語中一個典故性短語,語出《論語·雍也》:“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該句以古代酒器“觚”的形制變化為喻,表達孔子對周禮崩壞、名實不符現象的批判。其釋義可分為三個層面:
一、字面解析
“觚”為商周時期青銅酒器,形制為上圓下方,腹部有棱角(《漢語大詞典》釋義)。後句“不觚”即“不像觚”,通過否定句式強調器物形制變異導緻名實分離。孔子借器物形制批評當時禮樂制度被僭越的現象。
二、引申含義
三、現代語用
當代語境中,“觚不觚”多用于批判事物失去本質特征,如文化異化、制度空轉等現象。例如錢穆在《論語新解》中強調:“一物之變,可征世運之變”,揭示其超越時空的批判價值。
該典故被《漢語大詞典》《中國典故大辭典》等權威辭書收錄,相關研究可參考中華書局《論語譯注》及《十三經注疏》等典籍。
“觚不觚”出自《論語·雍也》,是孔子對當時禮制崩壞現象的感歎,字面意為“觚不像觚”,引申為事物名實不符的批判。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字面含義
“觚”是商周時期的青銅酒器,形制為喇叭口、細腰、高圈足,且有棱角()。孔子說“觚不觚”,字面指當時的觚已失去原有棱角形制,名存實亡。
引申内涵
孔子借此批判社會禮制崩壞,強調“名實相副”的重要性。何晏注解認為這是以器物喻政,暗指“為政不得其道則不成”();朱熹則指出,器物形制變化導緻其本質被破壞,進而引發名實混亂()。
後世引用
清代學者俞正燮在《癸巳類稿》中以“觚不觚”類比天文曆法混亂(),現代則多用于諷刺制度、文化等領域的異化現象,如形式主義或傳統喪失。
擴展補充:觚不僅是酒器,還可指木簡(書寫材料)或象征棱角(如“破觚為圜”指去除棱角,喻廢除嚴法)()。這一詞彙的演變體現了漢語中器物與文化的深度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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