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所說地獄之一。謂凡生前喜歡毀謗别人的人,死後要堕入拔舌地獄,被鬼使把其舌頭*********,用釘釘住,以示懲戒。《法苑珠林》卷八七:“又緣其妄語,便緻兩舌,今身言無慈愛,讒謗毀辱,惡口離亂,死即當堕拔舌、烊銅、犂耕地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回:“我不是迷信了那因果報應的話,説甚麼談人閨閫,要下拔舌地獄。” 梁啟超 《新羅馬》第三出 扪虱談虎客 批注:“吾獨怪作者錦心繡口、爾雅溫文,何苦造此口孽,不畏拔舌地獄留卿一席耶?”
拔舌地獄是中國傳統文化與宗教觀念中極具警示意義的地獄形态,其釋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展開:
一、詞典學定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拔舌地獄指佛教所述“十八層地獄”之一,專懲生前口舌造惡者。《辭源》進一步說明,此獄刑罰為“以鐵鉗拔其舌”,體現漢語語境中對“惡語傷人”行為的道德懲戒觀。
二、宗教淵源與儀軌
三、罪業類型細分
據《法苑珠林》卷八十六分類,構成堕此獄的四種口業包括:造謠诽謗、僞證誣告、惡語詛咒、搬弄是非,每項皆對應具體業報時長。北宋《太平廣記》卷三百八十二引《冥報記》,詳載唐代某書生因口舌之惡受拔舌酷刑的傳說。
四、文化符號演變
明代《西遊記》第十回對地獄場景的藝術化描寫,使拔舌地獄突破宗教範疇,成為漢語成語“拔舌之刑”的語源。清代《閱微草堂筆記》卷九更将之引申為“口德有虧,自招其禍”的世俗倫理訓誡。
拔舌地獄是佛教與民間信仰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宗教淵源與基本定義 源自佛教地獄觀,最早記載于《法苑珠錄》和《續傳燈錄》,屬于十八層地獄的第一層。該地獄專懲生前犯口業者,包括诽謗、妄語、挑撥離間等行為。
二、具體懲罰形式 罪人會被鬼使用鐵鉗夾住舌頭,緩慢拉長直至拔除。部分典籍記載後續還需經曆剪刀地獄、鐵樹地獄等刑罰,強調懲戒過程的持續性痛苦。
三、文化内涵演變
四、現代啟示意義 雖為宗教概念,但核心強調語言暴力的危害性。據《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記載,清代已有"談人閨阃,要下拔舌地獄"的倫理約束,這與當代反對網絡暴力的理念存在跨時空呼應。
(注:完整典籍原文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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