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田的一種。《周禮·地官·載師》:“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曰:“官田者,公家之所耕田。” 俞樾 《群經平議·周官一》:“牛人掌養國之公牛,巾車掌公車之政令,注并曰:公猶官也。然則官田猶公田矣。先 鄭 之説自不可易。”
(2).國家控制的無主荒地。《後漢書·仲長統傳》:“其地有草者,盡曰官田,力堪農事,乃聽受之。若聽其自取,後必為姦也。”
(3).屬官府或皇室所有,私人耕種、官府收租的田地。《晉書·慕容皝載記》:“且 魏 晉 雖道消之世,猶削百姓不至於七八,持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與官中分,百姓安之,人皆悅樂。”《明史·食貨志一》:“ 明 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 宋 元 時入官田地。厥後有還官田,沒官田,斷入官田,學田,皇莊,牧馬草場,城壖苜蓿地,牲地,園陵墳地,公占隙地,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内監、寺觀賜乞莊田,百官職田,邊臣養廉田,軍、民商屯田,通謂之官田。其餘為民田。” 明 袁介 《檢田吏》詩:“我家無本為經商,隻種官田三十畝。” 阿英 《關于鄭成功的二三事》:“土地占有關系,出現了官田、屯田、文武私田三種形式。”
“官田”是中國古代土地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主要包含以下解釋:
廣義概念
官田指由國家或皇室直接掌控的土地,與“民田”(私有土地)相對。其所有權歸官府或皇室,通常由私人耕種并向官府繳納地租或賦稅。
具體類型
起源與制度化
功能與特點
官田制度雖增強了國家財政和軍事力量,但過度擴張易激化階級矛盾。如漢代官田政策導緻百姓負擔加重,明代江南官田的高賦稅引發多次抗租運動。
以上内容綜合了《周禮》《後漢書》《明史》等文獻記載,以及曆代土地制度研究。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類型或案例,可參考、8、12的原始資料。
官田是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國家或政府所占有的土地,是指政府所有的農田。
官田是由宀(寶蓋頭部)和田(田字底部)兩個部首組成的。它的拼音是guān tián。它有12個筆畫。
官田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漢書·地理志》中,用來描述政府占有的農田。它的繁體字是官田。
在古代,官田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古代的字體演變,可能會見到一些略有差異的寫法。
1. 這片官田由政府負責管理。
2. 農民們每年都要交納一部分農産品作為官田的稅收。
官田在組詞中可以構成一些相關詞語:
- 官田制度
- 官田政策
- 地方官田
- 官田稅收
官田的近義詞是“國有農田”,它們的意思相同;而官田的反義詞是“私有農田”,它指的是個人或私人團體擁有的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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