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觀察法度。《荀子·成相》:“上通利,隱遠至,觀法不法見不視。” 梁啟雄 釋:“他觀察法律問題能在法律範圍以外注意,因此,他所見到的事物能遠達,深入到常人看不到的境域。”
(2).佛教語。指觀心。參閱 唐 湛然 《止觀大意》。
“觀法”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析:
一、基本釋義
二、佛教術語
佛教中,“觀法”(梵語vipasyana)是重要修行方法,指通過觀想特定對象或哲理來證悟真理,主要分為兩類:
總結
“觀法”既涵蓋對現實法度的洞察,亦為佛教修行的核心實踐,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更深入宗派理論,可參考《止觀大意》等典籍。
觀法是一個表示對法律的觀察、理解和應用的詞語。它由“觀”和“法”兩個字組成。
“觀”字的部首是見字旁,它的筆畫數為四畫。而“法”字的部首是水字旁,它的筆畫數為八畫。
“觀法”一詞可以追溯至中國古代。觀察法律,并依法行事一直是中國文化中的重要價值觀和行為準則。
繁體字中,“觀”代替了“觀”的簡體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根據古籍記載,在漢字演變的過程中,有些字形已經發生了變化。然而,“觀法”這兩個字在古代的基本形态與現代并無太大差别。
1. 作為一名公民,我們都應該遵紀守法,觀法而行。
2. 法官應該以客觀的态度觀法并做出公正的判決。
1. 觀察:觀察是指通過觀察事物的現象、特點、變化等來獲得信息或認識。
2. 觀點:觀點是指對于某一事物或現象所持有的看法、認識或意見。
研究法、遵守法、依法、尊重法
違法、不合法、違反法、蔑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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