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以官職抵當徒刑。 唐 宋 時期官吏犯罪,可以降低品級以減免徒刑。《唐律疏議·名例·以官當徒》:“若本罪官當以上,别條雲‘以理去官與見任同’,即依以官當徒之法:用官不盡,一年聽叙,降先品一等;若用官盡者,三載聽叙,降先品二等。若犯罪未至官當,不追告身,叙法依考解例,期年聽叙,不降其品。” 宋 沉括 《夢溪筆談·官政一》:“降先品者,謂免官二官皆免,則從未降之品降二等叙之;免所居官及官當止一官,故降未降之品一等叙之,今叙官乃從見存之官更降一等者,誤曉律意也。”
(2).官府批準營業的當鋪。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雜課·當稅》:“現在納稅者,即為官當。許鋪門懸牌。”
“官當”是中國古代法律中一項體現官僚特權的制度,其核心含義是允許官員用官職或爵位折抵刑罰。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官當又稱“以官當徒”,指官員犯罪時可用官職品級減免徒刑或流刑。該制度正式形成于南北朝時期,北魏和南陳的律法中首次明确記載。
曆史淵源
起源于西晉《晉律》中的“雜抵罪”,即通過剝奪爵位、免官等方式抵罪。南北朝時期發展為系統的法律制度。
抵罪标準
官職恢複
在部分文獻中,“官當”也指官府批準經營的當鋪,但此用法較為少見,主要作為法律術語使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的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唐律疏議》《北魏律》等原始文獻。
官當是一個漢字詞語,通常用來形容某人或某物具備官員的特征或品質。
官當由宀(宀)和當(⺾)兩個部首組成。
宀是“宀”字的變體,代表“官邸”或“官方”。通過宀部,可以推測官當與官方或官員有關。
當的拆分部首是⺾,表示“立(人)”。當的整體形狀由土字旁加上人字,暗示着官當與人有關,即指代官員。
據此,官當表示官員的特征。
官當一詞的來源至今尚不明确。可能是古代人們真實地描繪了官員的特征而形成的詞語。
官當的繁體字為「官當」。
在古代,官當的字形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然而,具體的古時寫法無法确認。
1. 他的言行舉止充滿了官當的威嚴。
2. 這本書是專門為了培養官當人物所撰寫的。
官當本身是一個描述詞語,一般不與其他詞語組合。
1. 官氣:官方人員的表現和态度。
2. 官威:官員所具備的權威和威嚴。
平民:與官當相對的詞語,指普通人或非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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