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行古怪、精神失常的人。《周禮·天官·阍人》:“閽人,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奇服怪民不入宮。” 鄭玄 注:“怪民,狂易。” 唐 柳宗元 《與蕭俛書》:“謗語轉侈,嚣嚣嗷嗷,漸成怪民。”
"怪民"一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詞典中較少單獨收錄該詞條。其含義需結合單字釋義及古籍用例進行理解:
一、單字釋義
二、合成詞“怪民”的釋義 “怪民”作為一個合成詞,在古籍中主要表示:
三、古籍用例佐證
四、文化背景 “怪民”一詞的使用,反映了古代社會對“正常”與“異常”的界定。行為、信仰或外貌偏離社會主流規範者,常被冠以“怪”名,帶有一定的貶義色彩,體現了傳統文化中對“中庸”、“合群”的推崇以及對“異端”的警惕或排斥。
參考資料來源:
“怪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角度解析:
指性行古怪或精神失常的人,通常用于形容行為舉止與常人差異顯著、難以理解的個體。
古代文獻中的定義
該詞最早見于《周禮·天官·阍人》,其中提到“奇服怪民不入宮”,鄭玄注解釋為“怪民,狂易”,即精神失常的人。唐代柳宗元在《與蕭俛書》中寫道“漸成怪民”,暗指因流言诽謗而被視為異類。
現代延伸含義
現代語境中可泛指行為特立獨行、思想異于主流的人,例如文學作品中描述“奇怪民族渴望續合的神話”,隱射群體特質的矛盾性。
近義詞包括“狂易”(精神失常)、“異類”等,但“怪民”更側重行為與群體規範的背離。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周禮》及柳宗元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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