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背心願。 三國 魏 嵇康 《難自然好學論》:“求安之士,乃詭志以從俗。” 戴明揚 注:“《淮南子·主術訓》:‘詭自然之性。’注:‘詭,違也。’”
“詭志”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含義
指違背心願,即個體的行為或志向與内心真實意願相悖。例如三國時期嵇康在《難自然好學論》中提到“求安之士,乃詭志以從俗”,描述人們為求安穩而違背本心迎合世俗。
字義拆解
多用于描述被迫或無奈下的妥協,例如古代文人因生存壓力放棄理想,或現代人因現實束縛改變初衷。需注意,部分資料将其引申為“陰險狡猾”(如形容權謀手段),但這一用法較為少見且缺乏權威文獻支撐。
該詞屬于文言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對古典文獻的解讀或特定文學創作中。若需表達類似含義,可替換為“違心”“曲意”等更通俗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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