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ules;regulations] 規則章程
遵守規章制度
規則章程。 康濯 《春種秋收·一同前進》:“院子裡, 富保 和 秀梅 一邊吃飯,一邊小聲地吵吵着這個缺點那個缺點,還讨論着該訂什麼制度什麼規章。”
規章是行政性法律規範文件,指由國家、組織或團體制定的,用于管理和約束特定範圍内人們行為的一系列規則和章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規章是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或企事業單位在職權範圍内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具有行政約束力和道德準則屬性。例如:國務院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規章。
法律層級
在我國法律體系中,規章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但屬于正式的法律規範文件,需依據上位法制定。
部門規章
由國務院組成部門或直屬機構制定,用于規範本部門職權内的具體事務,如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地方政府規章
由省級政府或較大的市級政府制定,針對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如《上海市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社會功能
實際意義
規章與法律、法規的主要區别在于制定機關和效力層級。例如,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而規章由國務院部門或地方政府制定。
《規章》是一個漢字詞語,由“規”和“章”兩個字組成。
“規”字的部首是“見”,筆畫數為6;“章”字的部首是“立”,筆畫數為9。
“規章”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學而篇》中:“居,上可以觀其下;處,下可以規其上。”意指居住在上方可以觀察下方的行為,居住在下方可以規範上方的行為。
繁體字中,“規”字的寫法為“規”,“章”字的寫法保持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差異。就“規章”而言,古代的寫法中更加簡略,筆畫流暢。
這間公司有嚴格的規章制度,以确保組織内部的有序運作。
規定、章程、規範、規律、規模、章節
法規、條例、制度、準則
放任、自由、寬松、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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