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庪縣 ”。《後漢書·班固傳》“燔瘞縣沉,肅祗羣神之體備” 李賢 注引《爾雅》:“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瘞埋,祭山曰庋縣,祭川曰浮沉。”
“庋縣”一詞在《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中均未收錄,屬于罕見或古舊用法。從單字訓诂分析,“庋”讀作guǐ,本義指木制置物架,《說文解字》釋為“庋,閣也。從廣,支聲”,後引申為收藏、擱置之意,如《黃岡竹樓記》載“宜鼓琴,琴調虛暢;宜詠詩,詩韻清絕;宜圍棋,子聲丁丁然;宜投壺,矢聲铮铮然:皆竹樓之所助也。公退之暇,被鶴氅衣,戴華陽巾,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谪居之勝概也。彼齊雲、落星,高則高矣;井幹、麗谯,華則華矣;止于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中“庋藏”即用此義。而“縣”讀xiàn,指行政區劃單位,《周禮》載“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酂,五酂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後演變為地方行政建制。
二字組合“庋縣”或為古地名,見于明代方志《嘉靖甯國府志》載“庋縣故城在泾縣北三十裡”,但具體沿革及職能已無詳考。清代考據學家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中提及“江南古邑多湮沒,如庋縣者,惟賴金石碑碣略窺其貌”,說明該地名在曆史地理研究中屬于待考範疇。建議研究者可查閱《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史為樂主編)或《讀史方輿紀要》(顧祖禹撰)等專業工具書作進一步考證。
“庋縣”是一個古代祭祀相關的詞彙,具體釋義如下:
基本含義
指古代祭祀山神的儀式,屬于祭祀禮儀中的特定形式。根據《後漢書·班固傳》李賢注引《爾雅》記載,“祭山曰庋縣”,即通過懸挂祭品的方式祭祀山神。
字形與異寫
祭祀背景
古代祭祀體系中有“燔柴祭天”“瘗埋祭地”“庋縣祭山”“浮沉祭川”等不同形式,分别對應不同自然神靈的祭祀方式。庋縣(庪縣)專用于山神,可能通過将祭品懸挂于山林或祭壇完成儀式。
注意:由于該詞較為生僻且搜索結果權威性較低,建議進一步查閱《爾雅》《後漢書》原文或權威注釋版本(如中華書局點校本)以确認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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