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人之妻,******。《墨子·節葬下》:“其大父死,負其大母而棄之,曰:‘鬼妻不可與居處。’” 清 錢謙益 《王師二十四韻》:“處處懸人臘,家家占鬼妻。” 清 李調元 《南越筆記》卷二十:“ 粵 東之估,往贅西 粵 土州之婦人寡者曰鬼妻,人弗娶也。”
“鬼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文獻和文化背景綜合理解:
基本含義(古義)
指死者的妻子或寡婦。例如《墨子·節葬下》提到“鬼妻不可與居處”,清代文獻中也有類似用法,強調這類女性因身份特殊而被排斥的現象。
現代引申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與丈夫感情不和、性格古怪的妻子”,這裡的“鬼”比喻反常、難以相處。需注意此用法更偏向口語化表達,與傳統語義存在差異。
文化引用
在泰國文化中,《鬼妻》(又名《幽魂娜娜》)是一部經典恐怖電影,講述亡妻靈魂守護家庭的故事,與中文原義無直接關聯,屬于特定文化背景的二次創作。
辨析建議:
鬼妻是指妻子具有某些鬼魂特征或者行為的女性。通常用來形容妻子的行為怪異、冷漠或者令人難以理解。
鬼妻的拆分部首是鬼(guǐ)和女(nǚ),總共有8個筆畫。
鬼妻一詞來源于中國傳統文化和民間傳說中關于鬼魂和妖魔的形象。它通過描述妻子的鬼魂特征,表達了對婚姻關系的困擾和不滿。
鬼妻的繁體字為鬼妻。
古時候,鬼妻的寫法與現代相同,沒有明顯變化。
1.他的妻子對他的冷漠行為讓他感覺像是擁有了一位鬼妻。
2.她的舉止和行為讓人聯想到鬼妻這個詞。
鬼怪、妖魔、惡魔、鬼魂
冷漠的妻子、怪異的妻子
賢良的妻子、溫柔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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