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錯誤地聽取。《戰國策·燕策二》:“将軍過聽,以與寡人有郄,遂捐 燕 而歸 趙 。”《漢書·哀帝紀》:“朕過聽 賀良 等言,冀為海内獲福,卒亡嘉應。” 顔師古 注:“過,誤也。”《三國演義》第一○一回:“朕因過聽宦官之言,一時召回丞相。今日茅塞方開,悔之不及矣。”
(2).用作謙詞。《史記·三王世家》:“陛下過聽,使臣 去病 待罪行閒。” 唐 駱賓王 《上吏部裴侍郎書》:“不圖君侯忽垂過聽,禮以弓招之恩,任以書記之事。” 宋 劉摯 《論分析助役》:“臣四海之内,孤立獨進,陛下過聽,任以風憲。”
“過聽”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含義,具體如下:
錯誤地聽取
指因誤信他人言論或信息而作出錯誤判斷,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謙辭用法
古代臣子或下屬用于自謙,表示“承蒙聽取(我的意見)”。例如: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過聽”延伸為“盲目聽從他人,缺乏獨立判斷”,強調對盲從行為的批評。例如:“教育中若一味過聽權威,可能抑制學生獨立思考能力。”
《史記·循吏列傳》記載,晉國法官李離因“過聽殺人”(誤判死刑)而自責自殺,體現古代對司法誤判的嚴肅态度。
“過聽”需結合語境理解,既可指客觀的誤聽行為,也可作謙辭,現代也用于批判盲從現象。建議參考《戰國策》《史記》等原文加深理解。
過聽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聽一遍或多遍,以便更好地理解或記住。
過聽的拆分部首是辶和口,總共5個筆畫。
過聽是由“過”和“聽”兩個字組成的成語,意為通過反複聽取來達到理解的目的。
過聽的繁體字為「過聽」。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過聽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意思和現代相同。
1.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篇文章,我決定過聽幾遍。
2. 他過聽了好幾次老師的講解,才明白了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
過程、過門、過路、過敏、過後。
反複聆聽、重複聽取。
一次聽、單次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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