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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犯的意思、國事犯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國事犯的解釋

即政治犯。《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二回:“外國人向來有這麼個規矩,凡是犯了國事的,叫做‘國事犯’,别國人有保護之例。據他説所犯的是‘改革政治’,就是‘國事犯’。”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國事犯"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政治含義的曆史術語,指對國家根本制度或統治秩序構成嚴重危害的犯罪行為。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定義

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政權安全或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行為。該概念源于中國古代"十惡"中的"謀反""謀大逆"等罪名,現代法律體系中對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所規定的罪行,如背叛國家、分裂國家、颠覆國家政權等行為。

二、構成要件

  1. 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區别于普通刑事犯罪侵害的社會管理秩序或個人權益。

  2. 客觀行為

    包括武力暴動、間諜活動、煽動颠覆等直接威脅國家存續的行為。如《刑法》第105條規定的"組織、策劃、實施颠覆國家政權"行為。

  3. 主觀故意

    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危害國家安全,仍追求或放任該結果發生。

三、法律特征

四、術語演變

現代法律體系已用"危害國家安全罪"替代"國事犯"的表述,後者更多見于法史學研究。現行《刑法》明确将此類犯罪分為12個具體罪名,包括武裝叛亂、叛逃、間諜等行為類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2-113條系統規定了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構成要件與量刑标準,構成此類犯罪的司法認定基礎。


文獻來源

  1. 高銘暄《刑法學》(第十版),北京大學出版社
  2. 張明楷《刑法分則的解釋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釋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編)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國事犯”的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國事犯是中國法律術語中的一個曆史概念,指危害國家主權、政權或社會制度安全的犯罪行為。該詞源于前蘇聯法律體系,曾用于描述政治性質的犯罪,如叛國、颠覆政權等。在當代法律中,中國已将其規範為危害國家安全罪。


二、法律對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事犯對應的具體罪名包括:

  1. 背叛國家罪(刑法第102條):勾結外國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
  2. 分裂國家罪:破壞國家統一;
  3. 煽動分裂國家罪:通過言論、行為煽動分裂國家。

三、刑罰特點

危害國家安全罪是《刑法》中處罰最嚴厲的犯罪類型之一:


四、曆史與文化背景

“國事犯”一詞在文學作品中亦有體現。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提到,外國人将“改革政治”視為國事犯,并主張保護此類“政治犯”。這一用法反映了清末民初時期對政治犯罪的部分認知。


五、與“政治犯”的區别

需注意:


以上信息綜合了法律定義、曆史背景及文化用例,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罪名或判例,可參考《刑法》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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