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果采 ”。1.瓜果菜蔬。《史記·貨殖列傳巴蜀婦清》:“佗果菜千鐘。” 張守節 正義:“果菜謂雜果菜,於山野采取之。”《漢書·貨殖傳》:“旃席千具,它果采千種。”《後漢書·循吏傳·仇覽》:“為制科令,至於果菜為限,鷄豕有數,農事既畢,乃令子弟羣居,還就黌學。”
(2).指瓜果菜肴。《紅樓夢》第四九回:“﹝衆人﹞説着,一齊來到地炕屋内,隻見杯盤果菜俱已擺齊了。”
果菜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兩層核心含義:
指可供食用的植物果實及蔬菜類作物。
合并釋義:泛指水果與蔬菜兩類農産品,常見于農學分類及飲食範疇。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6卷,第1231頁;《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503頁。
指以水果或蔬菜為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例如果脯、腌菜、果蔬幹等。
來源:《中國烹饪辭典》"果菜"條目。
“果菜”屬并列式複合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鹽鐵論》載“果菜熟而儲之”,反映古代農産儲存觀念。現代漢語中,“果蔬”逐漸成為更常用的同義替換詞。
來源:王力《古代漢語》詞彙篇;《漢語詞源學》第3章。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語言學著作,未提供鍊接因需确保來源可查性。具體内容可參閱紙質版《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
“果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含義
指瓜果、蔬菜的統稱,或由瓜果制成的菜肴。例如《史記·貨殖列傳》中提到的“佗果菜千鐘”,即指采集自山野的雜果野菜。
現代擴展
在當代語境中,常作為“水果和蔬菜”的合稱,如“果菜市場”。
在蔬菜學中,果菜類特指以果實或種子為食用部位的蔬菜,具體分為三類:
此外,根據成熟度可分為:
古代文獻如《漢書·貨殖傳》提到“它果采千種”,表明果菜在古代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
如需更詳細分類或例句,可參考農業分類資料或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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