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造成訴訟。 元 柯丹邱 《荊钗記·奸诘》:“定是你巧語花言,説來説去,緻令搆訟了。” 清 姚鼐 《張逸園家傳》:“始有地數百頃,賣之民矣。久而地值數倍, 達祖 以故值取贖搆訟,經數官,不敢為民直。”
(2).猶争論。 清 曾國藩 《緻劉孟容書》:“於 漢 宋 二家搆訟之端,皆不能左袒。”
“構訟”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gòu sòng,主要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指因糾紛或矛盾引發法律訴訟。例如在元代柯丹邱的《荊钗記》中,提到“緻令搆訟”即因言詞引發訴訟。清代姚鼐的《張逸園家傳》中,也記載了因土地贖買糾紛導緻的訴訟案例。
廣義上也可指非法律層面的争執或辯論。如清代曾國藩在書信中提到漢宋學派争論時,稱“搆訟之端,皆不能左袒”,即指學術上的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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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訟(gòu sòng)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雙方在法庭上進行法律争議的辯論、辯駁。
構訟的部首是“讠”、“廴”,總共包含12個筆畫。
構訟的出處是《說文解字》,是由“言”和“廴”組成的。在繁體中,構訟的寫法是「搆訟」。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構訟的寫法稍有不同。「構」部分是由兩個相似的字形組成,「訟」的書寫中,「言」字在上方,「廴」字在下方。而現代簡化字則将這兩個部分合并成一個字形。
他們在法庭上進行了激烈的構訟,争奪雙方的權益。
構訟無窮、構訟雙方、構訟案件、構訟權益等。
近義詞:訴訟、辯論、争議。
反義詞:和解、調解、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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