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苟且,草率馬虎。 漢 賈誼 《治安策》:“頑頓亡恥,奊詬亡節,亷恥不立,且不自好,苟若而可,故見利則逝,見便則奪。”
“苟若”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苟若”意為草率馬虎、勉強應付,常用來形容做事不認真或态度敷衍的狀态。其中:
詞義解析
該詞強調在不嚴謹的條件下草率行事,例如漢賈誼《治安策》中提到的“苟若而可”,意為“如果草率應付也能達成目的”()。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文或書面語,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可描述對工作、任務等缺乏責任心的态度,如:“行事苟若,終緻纰漏。”
需注意“苟若”并非現代常用詞彙,更多出現在古典文獻或學術讨論中。如需進一步了解“苟”字的其他用法(如“苟安”“不苟言笑”),可參考權威字典釋義()。
苟若,一個意思為“若是如此”的詞語,在現代漢語中常常用在否定句中,表示不屑或嘲諷。
苟若的部首是艹,筆畫數為10。
苟若最早出現于《左傳·昭公十年》,那個時候的意思是“即使如此”。後來,苟若逐漸演變為表示不屑或嘲諷的意味。
苟若的繁體形式為「苟若」。
在古代,苟若的寫法略有不同,采用的是「苟」字的上半部分和「若」字的下半部分,合并成一個字。
1. 他苟若不努力,将來怎麼能成功呢?
2. 他苟若自作聰明,結果一事無成。
1. 苟且:生活方法拙劣,不求上進。
2. 苟延:勉強延長壽命。
3. 苟同:勉強無害于己的事物。
1. 敷衍:馬虎對待,不用心。
2. 草率:做事倉促,沒有認真。
3. 懶散:懶惰松懈,不用力。
1. 認真:仔細努力,用心。
2. 盡職:盡力做好,盡責。
3. 用心:一心一意,專心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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