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苟且免于損害。《禮記·曲禮上》:“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 孔穎達 疏:“若君父有難,臣子若苟且免身而不鬭,則陷君父於危亡;故雲毋苟免。” 唐 白居易 《讀史詩》之四:“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誅之。”《明史·張逵傳》:“一不蒙譴,則交相慶賀,以苟免為幸。” 聶绀弩 《關于知識分子》:“不過臨難苟免賣友求榮之輩,往往被故意地做了誇大的宣傳,使有心人像 曹先生 之流搖頭浩歎。”
“苟免”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gǒu miǎn,其核心含義為“苟且免于損害”,常指在危難或責任面前以不正當方式逃避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禮記·曲禮上》
“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
——強調面對利益不貪求,面對危難不逃避,否則可能陷他人于危亡。
白居易《讀史詩》
“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誅之。”
——指出僥幸逃避雖能暫時免禍,但終将受到懲罰。
曆史用例
“苟免”反映了傳統文化中對擔當精神的重視。當代語境中,可引申為對逃避社會責任、自私自利行為的批判,倡導“臨難不苟”的勇氣與責任感。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禮記》《明史》等文獻原文。
苟免,漢字由“苟”和“免”兩個字組成,共有十四畫。
部首:
來源:來自《左傳·襄公十五年》:“生焉者獲,死焉者苟免,策之不已。”
繁體:苟免(無)。
古時候漢字寫法:古時候的“免”字在左文右旁時,寫作“免”,左側旁邊是由“⿱”表示的。
例句:
組詞:苟且、免職、自由免職、自動免職。
近義詞:逃避、規避、回避。
反義詞:堅守、承擔、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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