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得的意思、苟得的詳細解釋
苟得的解釋
不當得而得。《禮記·曲禮上》:“臨財毋苟得。” 孔穎達 疏:“非義而取,謂之苟得。” 唐 杜甫 《前出塞》詩之九:“衆人貴苟得,欲語羞雷同。” 清 黃鷟來 《詠懷》之九:“小人務苟得,君子信艱貞。”
詞語分解
- 苟的解釋 苟 ǒ 姑且,暫且:苟安。苟延殘喘。苟且。 馬虎,隨便:苟得。苟合。不敢苟同。 如果,假使:苟非其人。“苟富貴,無相忘”。 姓。 筆畫數:; 部首:艹; 筆順編號:
- 得的解釋 得 é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恘 )。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適合:得勁。得當(刵 )。得法。得體。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可
專業解析
“苟得”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其含義帶有特定的道德評判色彩。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一、核心釋義
指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或指不應得而勉強求得的東西。它強調所得之物非由正道而來,常含有貶義,暗示行為違背道義或準則。
- 苟:在此意為苟且、隨便、不嚴肅、不正當。
- 得:獲得、得到。
- 苟得:合起來即指“苟且獲得”、“不當得而得”。
二、引申與強調
- 強調手段的非正當性:重點不在于“得到”本身,而在于得到的方式是苟且的、不正當的、違背原則的。例如通過欺騙、鑽營、放棄原則、犧牲尊嚴等方式獲得。
- 蘊含道德批判:使用該詞通常帶有對獲取方式的否定和批評,認為這種行為缺乏操守或氣節。
- 與“義”相對:常出現在與“義”對比的語境中,突出在道義和利益之間的選擇。最經典的例子是《孟子》中的“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三、語體與使用
- 語體特征:屬于書面語、文言詞彙,在現代口語中極少使用。
- 常見語境:多出現在讨論道德、氣節、取舍的論述中,或引用古代經典(尤其是儒家經典)時。
四、經典用例
最著名的出處是《孟子·告子上》: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 釋義:生命是我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我甯願舍棄生命而選擇道義。生命本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即“義”),所以我不會去做苟且偷生的事(即“不為苟得”);死亡本是我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甚的東西(即“不義”),所以有的禍患(即使導緻死亡)我也不會躲避。
參考資料來源:
-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對“苟得”的釋義明确指向“不當得而得之”,并引用了《孟子》作為書證。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釋義為“苟且求得。指苟且求得利益或生存”,同樣以《孟子·告子上》為例句。
- 《孟子正義》(焦循撰,中華書局點校本):對《孟子·告子上》原文的權威注釋,詳細闡釋了“不為苟得”的含義,強調在“生”與“義”沖突時,不苟且偷生是堅守道義的表現。
網絡擴展解釋
“苟得”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用于描述通過不正當或勉強的方式獲得利益或結果,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苟得”由“苟”和“得”構成:
- 苟:本義為草率、不認真(),引申為“苟且”或“勉強”,指不遵循道義或原則的行為。
- 得:表示獲得、取得。
組合後意為“以不正當手段勉強獲得”,強調所得之物的非正當性()。
二、使用場景與感情色彩
- 貶義用法:多用于批評通過不光彩手段(如貪圖小利、違背原則)獲取利益的行為。例如《禮記》中提到“臨財毋苟得”,即告誡人們面對財物不可妄取()。
- 文學引用:杜甫詩句“衆人貴苟得,欲語羞雷同”諷刺了世人推崇不當所得的價值觀()。
三、延伸理解
該詞隱含對道義和原則的重視,常與“君子信艱貞”等表達形成對比,凸顯堅守節操與苟且獲利之間的對立()。
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禮記》《前出塞》等古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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