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 申包胥 , 春秋 時 楚國 大夫。 楚昭王 十年(公元前506年), 吳國 用 伍子胥 計攻破 楚國 ,他到 秦國 求救,在 秦 庭痛哭七日夜,終于使 秦國 發兵救 楚 。《三國志·魏志·臧洪傳》:“若子之言,則 包胥 宜緻命於 伍員 ,不當哭於 秦 庭矣。” 金 元好問 《壬辰十二月車駕東狩後即事》詩之二:“精衛有冤填潮海, 包胥 無淚哭 秦 庭。” 清 蔣士铨 《桂枝霜·完忠》:“始而學 包胥 哭庭,既而仿 尉佗 稱帝。” 龐樹柏 《朱舜水祠落成徵題敬賦》詩:“擊檝常存 士雅 心,乞師獨灑 包胥 淚。”
"包胥"是中國古代曆史人物"申包胥"的簡稱,其含義與事迹緊密相關,主要從漢語詞典和曆史典籍角度可解釋如下:
一、 詞義與身份
"包胥"特指春秋時期楚國大夫申包胥(姓申,名包胥)。在漢語詞典中,"包胥"作為專有名詞,代表這位以忠誠和愛國著稱的曆史人物。其姓氏"申"源于封地申國,"包胥"為其名,合稱"申包胥",後世常簡稱"包胥" 。
二、 核心曆史典故
包胥最著名的典故是"哭秦庭"。據《左傳·定公四年》記載,公元前506年吳國攻破楚國都城郢,楚昭王逃亡。申包胥為救國,徒步奔赴秦國求援,在秦庭外痛哭七日七夜,滴水未進,終使秦哀公感動并出兵救楚,助楚國複國 。這一事迹被後世視為忠貞報國的典範。
三、 引申義與文化象征
"包胥"一詞在漢語中衍生出"包胥之忠"的固定用法,喻指為國盡忠、矢志不渝的精神。如《史記·伍子胥列傳》中,申包胥與伍子胥的對話("子能覆楚,我必興楚")凸顯其家國擔當,成為忠義的文化符號 。後世詩詞如文天祥《正氣歌》"哭秦庭,包胥志"亦強化了這一意象。
四、 語言應用與詞源
從構詞看,"包胥"屬複合專名,無獨立字義。其含義完全依附于曆史人物事迹,故詞典釋義需結合典故。例如《漢語大詞典》釋"包胥"為"春秋楚大夫申包胥的省稱",并直接關聯"哭秦庭"事件 。
權威參考資料來源:
漢語大詞典線上版(注:需訂閱訪問)
“包胥”即指申包胥,是春秋時期楚國大夫,以忠義著稱。以下是詳細解釋:
申包胥是楚國大夫,生活在春秋時期。公元前506年,吳國采用伍子胥的計策攻破楚國都城,楚國瀕臨滅亡。申包胥作為忠臣,主動前往秦國求援。
“包胥”一詞在後世文學中多用于代指忠義之士或絕境求援的行為。例如《三國志》提到“包胥緻命于伍員”,強調其忠義精神。
以上内容綜合自多個權威來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定公四年》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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