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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帑的意思、公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公帑的解釋

公款;國庫。《新唐書·裴胄傳》:“是時,方鎮争剝下希恩,製重錦異綾,名貢奉,有中使者,即悉公帑市歡。”《舊五代史·漢書·李皇後傳》:“ 高祖 建義於 太原 ,欲行頒賚於軍士,以公帑不足,議率井邑,助成其事。”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二·滄溟蔡姬》:“ 邢太僕 子 願 ,有與 孫月峰 巡撫書雲:‘……伏願明公,下記所司,略損公帑,為贖數椽之敝屋,小復白雪之舊居,月或給米一石,布若幹疋,籍以長養壯髮,綿延後昆。’” ********* 《事業管理與職業修養·幹部間的互相愛護》:“從好意揣測起來,某些同事肉痛旅費之大,未嘗不可以說是為着愛護公帑而說的,原亦未可厚非。”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公帑是漢語中表示國家或公共機構財政資金的專有名詞。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公帑指“由國家或公共團體所有的錢財”,其核心含義強調資金的公有屬性。從詞源學分析,“公”字取自“公共”“公有”,而“帑”為古代藏錢帛的府庫,二者結合後特指歸屬于政府或社會全體成員的財政資源。

在語義範疇上,公帑具有三個顯著特征:

  1. 法定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三條,公帑的收支必須納入國家預算管理體系,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支配;
  2. 公益性:作為《漢語大詞典》特别指出的屬性,公帑使用需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根本導向,如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領域;
  3. 監管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明确規定,挪用或濫用公帑将依法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

現代漢語語境中,該詞常見于政府工作報告、審計公告等正式文書,如“加強公帑使用效能”等表述。在詞性分類上,屬于具有集合概念的名詞,不可量化使用,需搭配“管理”“劃撥”“審計”等動詞構成規範表達。


參考來源:

  1.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3.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網絡擴展解釋

“公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使用場景如下:

基本定義

字詞結構

出處與例句

  1. 古代文獻:《新唐書·裴胄傳》提到“公帑市歡”,指挪用公款讨好他人。
  2. 現代用法:如“政府應謹慎使用公帑”,強調公共資金的合理管理。

使用場景

近義詞與相關概念

補充說明

“帑”字易被誤讀為“nú”,正确讀音為“tǎng”,需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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