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official business]∶朝廷之事;公家之事
公事公辦
(2) [ducument]∶公文,文件
處理公事
(3) [case]∶案件;事件
* 公事
(4) [criminal]∶即公事人。罪犯
(1).朝廷之事;公家之事。《詩·大雅·瞻卬》:“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朱熹 集傳:“公事,朝廷之事也。”《三國志·蜀志·劉巴傳》:“又自以歸附非素,懼見猜嫌,恭默守靜,退無私交,非公事不言。” 宋 趙昇 《朝野類要·輪對》:“自侍從以下,五日輪一員上殿,謂之輪當面對,則必入時政或利便劄子。若臺諫,則謂之有本職公事。” 浩然 《豔陽天》第 * 章:“唉,咱們都是老幹部家屬了,都知道一個人在外邊辦公事,全家人怎麼惦記着哪!”
(2).指公文,文件。 郭希仁 《從戎紀略》:“文牘函件,每日無慮五六十起,皆 幼賓 親治,從無積壓公事,治訖每至夜分。” 孫犁 《白洋澱紀事·識字班》:“查個路條,看個公事,看個報,不識字,不隻是别扭,有時還會誤事呢!”
(3).指案件;事件。《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甯》:“ 朱三老 道:‘我不管閑帳。隻是你家裡有 * 公事,你須回去對理。’” 元 李文蔚 《燕青博魚》第三折:“誰着這芭蕉葉紙扇翻合着酒,誰道這梨花樣磁缽倒暗着燈。這公事要辯個分明。”《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一:“地方見是 * 公事,道:‘不必相争,兩下都走不脫。到了天明,一同見官去。’”
(4).即公事人。指罪犯。《古今小說·史弘肇龍虎君臣會》:“聖帝降輦升殿,衆神起居畢,傳聖旨,押過公事來。隻見一個漢,項戴長枷,臂連雙杻,推将來。”《古今小說·臨安裡錢婆留發迹》:“卻説縣尉次日正要勾攝公事,尋硯底下這幅訪單,已不見了,一時亂将起來。”
(5).指宿娼狎妓、玩弄女人的勾當。 元 張可久 《紅繡鞋·歲暮》曲之二:“競酒争花公事,吟風弄月神思。” 茅盾 《子夜》八:“他( 趙伯韬 )在某某飯店包月的房間,就專門辦的這樁公事。”
(6).指公物。 宋 葉適 《朝議大夫知處州蔣公墓志銘》:“占吝公事,視同己物,狼心不厭矣。雖與數州,窘固在也。”
“公事”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層含義,綜合等文獻,其核心釋義可歸納為以下四類:
公家事務
指官方或集體的事務,與“私事”相對。例如《孟子·滕文公上》提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強調公事優先的原則。現代用法如“公事公辦”。
公文、文件
在方言中特指需要處理的官方文書。例如《白洋澱紀事》中描述“查個路條,看個公事”,此處“公事”即指公文。
案件或事件
古代文獻中常指需要審理的刑事或糾紛案件。例如《京本通俗小說》中“殺人公事”即指兇殺案件。
代指罪犯
部分語境下可指代涉案人員。如元雜劇《燕青博魚》中“公事要辯個分明”,此處“公事”暗含對罪犯的指代。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例證或方言用法,可參考(《朝野類要》等)及(《二刻拍案驚奇》等)來源。
公事是指與公共事務相關的事情或工作,通常是指政府、組織或機構必須處理的事務。
公事的部首是公字旁,共有5個筆畫。
公事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其中“公”指公共之義,表示與公衆利益相關;“事”則表示具體的行動或工作。
公事的繁體字為「公事」。
在古代寫繁體字時,公事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
1. 他每天都要處理大量的公事。
2. 請你盡快處理好這項重要的公事。
公務、公辦、公共事務。
公務、辦事、事務。
私事、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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