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府頒發的一種差旅費證券。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 寶應 二年,大夫 嚴武 奏,在外新除禦史,食宿私舍非宜。自此乃給公券。”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舉人給來往公券》:“國朝 王士禛 《夫于亭雜録》雲:‘ 宋 開寶 二年,詔 西川 、 山南 、 荊湖 等道舉人皆給來往公券,自初起程以至還鄉費,皆給於公家。’”
“公券”是古代官府頒發的一種差旅費憑證,主要用于官員或特定人員公務出行時的費用報銷。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公券由“公”(指官方、公共)和“券”(憑證、票據)組成,字面含義為官方發行的憑證。其核心功能是作為差旅費用的報銷依據,類似于現代的公務差旅單據。
曆史背景與使用場景
功能與意義
公券不僅是一種經濟支持手段,也體現了古代行政管理的規範性。通過統一發放憑證,官府可有效控制財政支出,同時保障公務人員的差旅需求。
與現代證券的區别
需注意,古代“公券”與現代金融證券(如債券、股票)無直接關聯,其用途僅限于差旅費用報銷,屬于行政類憑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唐國史補》《茶香室叢鈔》等古籍記載。
《公券》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指由政府或機關發行的可以用作支付或證明債權的票據,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憑證。
《公券》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公」和「券」。
「公」是漢字的一個常用部首,音讀為gōng,表示與公衆有關的事物。
「券」意為票券,從「刀」字部組成,音讀為quàn。
《公券》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文獻中,是用來指代官方發行的付款憑證或債權憑證。它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公券」,和簡體字寫法相同。
在古代,「公券」的寫法有一些變化。以《康熙字典》為例,其寫法為「公 均」,表示公平均一樣的意思。
1. 我們需要一張公券來支付這筆費用。
2. 這張公券可以作為你購買商品的憑證。
公證、公務、公共、公共關系、券商、紅券、票券
票據、證券、債券、票面
私券、非官方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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