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抱舋 ”。處于嫌疑危難之中;負罪。《三國志·魏志·陳思王植傳》:“臣自抱釁歸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晝分而食,夜分而寝。” 唐 元稹 《海侄等書》:“及今思之,上不能及烏鳥之報復,下未能減親戚之飢寒,抱舋終身,偷活今日。”
抱釁(bào xìn)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現罕用于現代漢語,其核心含義指自身懷有過錯或罪責而招緻災禍,強調因内在過失導緻外部不幸的因果關系。以下從詞典角度分項釋義:
本義為“用手臂圍住”,引申為“心懷”“承受”,如“抱愧”“抱憾”。此處取心懷、擔負之意。
原指古代祭祀時用牲畜血塗器物的縫隙,後衍生為罪過、争端、禍患之義,如“啟釁”“尋釁”。
負罪引禍
指因自身過失或罪責而招緻災禍。
例證:
《陳書·始興王伯茂傳》:“夙懷憂慨,未忘俄頃,抱釁 偷生,以延未視。”
(心懷憂憤,片刻未忘;身負罪責苟活,隻為延續血脈。)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
蒙受災殃
強調被動承受因過失引發的災難,含自責或無奈之意。
例證:
《晉書·王敦傳》:“抱釁 阙廷,偷存視息。”
(在朝廷身負罪責,苟且偷生。)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為“負罪;帶罪”,引《陳書》《晉書》例證。
注“釁”為“罪過”,“抱釁”即“負罪”。
明确釋義為“自身有罪過而招緻災禍”。
“抱釁”是承載傳統文化中“因果報應”觀的典型詞彙,其釋義需緊扣“過—禍”的關聯性,現代使用需注意語境適配性。
“抱釁”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ào xìn,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一定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綜合分析:
核心含義
指處于嫌疑危難之中或負罪,強調因自身行為或處境而陷入困境。例如《三國志》中曹植自述“臣自抱釁歸藩”,即表達負罪歸藩的愧疚感。
常見混淆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故意制造事端或挑釁他人”,但此釋義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對“釁”字單獨含義的誤讀。
經典出處
《三國志·魏志·陳思王植傳》:“臣自抱釁歸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 此處“抱釁”明确指向負罪心理。
文學引用
唐代元稹在《海侄等書》中寫道:“抱釁終身,偷活今日”,進一步強化了“負罪”的語義。
與“挑釁”的區别
“釁”單獨使用時确有“争端”之意(如“尋釁滋事”),但“抱釁”作為固定詞語,需以權威古籍釋義為準,避免望文生義。
現代使用頻率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為生僻,多用于文言或學術讨論,日常交流中建議使用更通俗的表達。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三國志》原文或權威詞典(如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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