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認的規律。 魯迅 《準風月談·同意和解釋》:“這種解釋的作用,在于制造自己威權的宗教上,哲學上,科學上,世界潮流上的根據,使得奴隸和牛馬恍然大悟這世界的公律,而抛棄一切翻案的夢想。” 瞿秋白 《文藝論輯·論翻譯》:“書面上的白話文,如果不注意 中國 白話的文法公律,如果不就着 中國 白話原來有的公律去創造新的,那就容易走到所謂‘不順’的方面去。”
“公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公認的規律”,多用于描述被廣泛接受或普遍遵循的規則或法則。以下是詳細解釋:
社會科學領域
例如魯迅在《準風月談·同意和解釋》中提到,某些解釋通過構建宗教、哲學等依據,使人們認識到“公律”并放棄反抗()。
語言學研究
瞿秋白在讨論白話文時指出,需遵循“中國白話的文法公律”,否則可能導緻表達不順()。
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參考魯迅、瞿秋白相關著作的原文分析。
《公律》是指公共法律規範和法治原則。這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彙。
《公律》的拆分部首是"公"和"彳"。"公"是指"公衆"的意思,"彳"是指"走"的意思。
根據這兩個部首,可以得知"公律"這個詞的拆字方式和筆畫構成。
《公律》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法律制度。"公律"一詞起源于中國古代的禮制法律,用來規範公衆的行為和維護社會秩序。
《公律》的繁體字為「公律」。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在古代寫法中,字形可能會有一些變化。關于《公律》這個詞的古代漢字寫法,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考證。
1. 遵守《公律》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2. 我們要維護社會的秩序,遵循《公律》的規定。
3. 一個文明的社會必須對違反《公律》的行為進行制裁。
與《公律》相關的組詞有:公法、律師、律政等。
近義詞:法律、法度、規定。
反義詞:違法、違法亂紀。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