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獻物給朝廷。《後漢書·班超傳》:“今 西域 諸國,自日之所入,莫不向化,大小欣欣,貢奉不絶。”《新五代史·雜傳十七·盧文紀》:“自 唐 衰,天子微弱,諸侯彊盛,貢奉不至。”《紅樓夢》第七九回:“凡這 長安 ,那城裡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連宮裡一應陳設盆景亦是他家貢奉。”
貢奉是漢語中兼具物質與禮儀雙重屬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詞義溯源
"貢"字從貝從工,本義指進獻方物,《說文解字》釋為"獻功也",《尚書·禹貢》記載了九州貢賦制度。"奉"字甲骨文作雙手捧物形,《周禮》鄭玄注稱"奉猶進也"。二字連用始見于漢代文獻,《漢書·食貨志》載"諸侯以時貢奉"的賦稅制度。
古代制度内涵
特指地方向中央政權進獻特産的制度,《唐六典》規定"凡天下十道,任土所出而為貢賦之差",包括絲織品、珍稀藥材等二十餘類貢品。明代《大明會典》詳列各地歲貢種類與數額。
宗教文化延伸
在佛教語境中演變為供養三寶的行為,《法苑珠林》記載"香花貢奉,燈燭續明"的儀軌。道教典籍《雲笈七籤》亦載"五方貢奉,以表虔誠"的祭祀禮儀。
現代漢語中該詞保留雙重用法:既用于描述曆史制度(如"江南貢奉絲綢至長安"),也存在于宗教場所(如"信衆貢奉鮮花于佛前")。《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列為"曆史行為與宗教儀式的特定用語"。
“貢奉”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指向朝廷或上級進獻物品,具有以下詳細解釋:
貢奉(拼音:gòng fèng)指古代臣民或屬國向朝廷進獻物品的行為,即“進貢”。例如《後漢書》提到西域諸國“貢奉不絕”,《紅樓夢》中也有“陳設盆景亦是他家貢奉”的描述。
曆史文獻
文化語境
古代貢奉不僅是物質進獻,還包含臣服、尊崇的象征意義。例如“貢奉于她”的文學化表達,引申為對尊崇對象的全心奉獻。
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學領域,描述古代禮儀或政治關系,日常使用較少。例如:“故宮展出的瓷器多為明清時期地方貢奉之物。”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背景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後漢書》《紅樓夢》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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