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可與三公相當的才能。《三國志·魏志·崔琰傳》:“ 琰 又名之曰:‘ 孫 ( 孫禮 )疏亮亢烈,剛簡能斷, 盧 ( 盧毓 )清警明理,百練不消,皆公才也。’” 唐 劉長卿 《哭陳歙州》詩:“儒行公才竟何在,獨憐棠樹一枝存。”參見“ 公才公望 ”。
“公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公才”指可與三公相當的才能,常用于形容具備卓越治國或執政能力的人才。其中“公”指公正、公平,“才”指才能,強調兼具德行與能力的特質。
與“公才”相關的成語為“公才公望”,形容才識名望均符合三公(古代最高官職)的标準。
如需進一步考證文獻或查看完整例句,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公才”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公”字意為公正、公平,指做事公正無私、不偏袒;“才”字表示才能、能力,指人的天資和學識。因此,“公才”可以理解為公正的才能或具備公正才能的人。
“公才”的拆分部首是“八”和“才”,其中“八”是表示人的部首,而“才”則是表示“才能”的意思的部首。“公才”的總筆畫為11畫。
“公才”的繁體字為“公纔”。
在古時候的漢字書寫中,“公才”一詞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古時的寫法是“公纔”。這裡,“纔”是表示“隻、僅”之意的偏旁,強調稀少、僅有的意思,加強了“公才”的獨特性。
1. 他既有豐富的經驗,又具備公才,成為了這個部門的領導者。
2. 這位法官因為公正的判決和卓越的才能而備受推崇。
組詞:公正、才德、才華、傑才。
近義詞:賢能、明才、公能。
反義詞:私心、不才、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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