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驗。《後漢書·西域傳論》:“神迹詭怪,則理絶人區;感驗明顯,則事出天外。” 唐 李商隱 《上河東公啟》之一:“伏以《妙法蓮華經》者,諸經中王,最尊最勝。始自童幼,常所護持。或 公幹 漳 濱,有時疾疢,或 謝安 海上,此日風波,恍惚之間,感驗非少。”
感驗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哲學與實證雙重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實踐或親身體驗來驗證感知的真實性。以下從語義演變、權威釋義及典籍用例三方面解析:
單字本義
二字結合後,構成“通過實踐檢驗感知”的複合概念。
現代詞典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感驗”指:
通過實際體驗驗證感知的真實性,強調認識需經實踐檢驗方可确證。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
東漢王充《論衡·雷虛篇》首次系統論述“感驗”的認知邏輯:
“夫論雷之為火有五,驗之以物……何以驗之?”
此處以自然現象(雷火)為例,主張需通過物證驗證感官認知,體現樸素實證觀。
當代語境中,“感驗”多用于學術或哲學讨論,例如:
與相近詞對比更顯其特質:
詞彙 | 側重點 | 示例 |
---|---|---|
感驗 | 感知的實踐驗證 | “理論需感驗方可采信” |
體驗 | 親身經曆 | “體驗生活” |
驗證 | 客觀檢驗 | “驗證假設” |
結論:“感驗”是融合中國古典實證思想與認知哲學的概念,其核心價值在于強調感知與實證的統一性,對現代科學方法論仍有啟示意義。
“感驗”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gǎn yàn,其核心含義為“應驗”,多指預言、征兆或超自然現象在現實中得到驗證。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析:
宗教與玄學領域
常見于古代文獻,描述神迹、預言或因果關系的實現。如《後漢書·西域傳論》提到“感驗明顯,則事出天外”,指神迹超出人類理解範圍卻能被驗證;唐代李商隱在《上河東公啟》中亦用此詞表達對佛經靈驗的感慨。
文學表達
多用于強調事件發展的必然性或宿命感,如“恍惚之間,感驗非少”(李商隱),暗示冥冥中的聯繫。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文化讨論中,日常交流更傾向于用“應驗”“靈驗”等替代。
如需更多用例或曆史演變,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宗教類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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