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之争的意思、府院之争的詳細解釋
府院之争的解釋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總統府和*********之間的争鬥。1917年春,當時的國務總理段祺瑞為擴充實力,主張對德宣戰;總統黎元洪則由國會相助,表示反對。段祺瑞指使督軍團強迫國會通過宣戰案未成,要求解散國會,被黎元洪免職。段即在天津策劃武力倒黎。時稱“府院之争”。
詞語分解
- 府院的解釋 .猶府第。《三國演義》第一○六回:“ 爽 每日與 何晏 等飲酒作樂……佳人美女,充滿府院。”.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總統府和*********的并稱。 陶菊隱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二四章第一節:“關于府院權限問題
- 争的解釋 争 ē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争奪。競争。争長論短。 力求實現:争取。争氣。争勝。 方言,差,欠:總數還争多少? 怎麼,如何(多見于詩、詞、曲):争不。争知。争奈。 讓 筆畫數:; 部首:刀; 筆順編
專業解析
府院之争指1917年中國北洋政府時期總統府與國務院之間的權力沖突,特指時任大總統黎元洪與國務總理段祺瑞因對德參戰問題引發的政治鬥争。該詞現泛指政權内部行政與立法機構或高層權力核心間的激烈矛盾。
一、詞源與曆史背景
“府”即總統府,代表國家元首職權;“院”指國務院(内閣),為最高行政機關。1917年,圍繞是否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宣戰,黎元洪(總統府)與段祺瑞(國務院)形成對立。黎元洪主張中立,段祺瑞力主參戰,雙方在人事任免、決策程式上激烈對抗,最終引發張勳複辟事件。這一事件被史家稱為“府院之争”,成為民國初期憲政危機的典型縮影。
二、制度性矛盾根源
沖突本質是《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設計的責任内閣制與總統制間的權力模糊。根據約法:
三、政治影響與曆史意義
- 憲政實踐失敗:暴露北洋政府分權機制的失效,加速軍閥幹政
- 地方勢力崛起:段祺瑞借督軍團施壓總統府,強化軍閥幹政模式
- 複辟導火索:黎元洪罷免段祺瑞後,引發張勳進京複辟清室
該事件标志民國初期法統秩序的崩潰,後續演變為長期軍閥混戰。
權威參考文獻
- 李新主編《中華民國史》第三卷(中華書局)
-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 《漢語大詞典》“府院之争”詞條釋義(上海辭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府院之争”是北洋軍閥統治時期(1916-1928)總統府與國務院之間的權力鬥争,集中體現了北洋政府内部派系矛盾的激化。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府”指總統府,“院”指國務院。這一概念特指北洋政府時期總統與總理因權力分配和政見分歧引發的政治對抗,主要涉及黎元洪與段祺瑞(第一次)、馮國璋與段祺瑞(第二次)的沖突()。
核心事件與背景
-
第一次府院之争(1916-1917)
- 導火索: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總統,段祺瑞任總理。雙方因國務秘書徐樹铮的任免問題産生矛盾,隨後在是否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宣戰)問題上激烈對立()。
- 激化過程:段祺瑞主張參戰以獲取日本支持,黎元洪及國會反對。段煽動督軍團威脅國會,黎借機罷免段的總理職務,段則策劃武力倒黎,最終引發張勳複辟鬧劇()。
- 結果:段祺瑞以“再造共和”名義驅逐張勳,重掌大權,黎元洪下台。
-
第二次府院之争(1917-1918)
- 矛盾主體:總統馮國璋(直系)與總理段祺瑞(皖系)。
- 焦點:段主張武力統一南方,馮則傾向和談。直皖兩派矛盾公開化,最終引發直皖戰争()。
實質與影響
- 權力結構缺陷:北洋政府缺乏統一領導核心,《臨時約法》對總統與總理職權界定模糊,導緻“雙頭政治”局面()。
- 派系利益驅動:段祺瑞倚仗皖系軍閥及日本支持,黎、馮則依賴國會或直系勢力,鬥争本質是軍閥集團争奪國家控制權()。
- 曆史後果:兩次府院之争加劇了中央政府權威喪失,為軍閥混戰和民國政局動蕩埋下伏筆()。
補充說明
- 名詞争議:部分資料将1912年黎段沖突誤标為“第一次”,但權威文獻均以1916年黎段之争為起點(需謹慎采信)。
- 延伸閱讀:可通過了解張勳複辟與府院之争的關聯。
如需更完整時間線,建議參考權威曆史檔案或學術著作。
别人正在浏覽...
跋步床白沒謗怒逼趕逼拶駁瑕不早當晚材氣長駈赤白楚飵次辂啖飲倒峽打談二齊逢萊豐民縫衣甘井先竭歸口鬼使神差杭子火柱剪草除根奸人箋訓假手靓妝咔吧控馬寬貸枯礬累茵涼爽露水夫妻慢戾沒擺布緬訴木根目識淜洪破罐破卵傾巢青玄秋高馬肥裘莽日返塢瑞信善順紗羊盛服先生生時神思頌祝外者瘟神爺險道神享嘗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