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之争的意思、府院之争的詳細解釋
府院之争的解釋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總統府和*********之間的争鬥。1917年春,當時的國務總理段祺瑞為擴充實力,主張對德宣戰;總統黎元洪則由國會相助,表示反對。段祺瑞指使督軍團強迫國會通過宣戰案未成,要求解散國會,被黎元洪免職。段即在天津策劃武力倒黎。時稱“府院之争”。
詞語分解
- 府院的解釋 .猶府第。《三國演義》第一○六回:“ 爽 每日與 何晏 等飲酒作樂……佳人美女,充滿府院。”.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總統府和*********的并稱。 陶菊隱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二四章第一節:“關于府院權限問題
- 争的解釋 争 ē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争奪。競争。争長論短。 力求實現:争取。争氣。争勝。 方言,差,欠:總數還争多少? 怎麼,如何(多見于詩、詞、曲):争不。争知。争奈。 讓 筆畫數:; 部首:刀; 筆順編
網絡擴展解釋
“府院之争”是北洋軍閥統治時期(1916-1928)總統府與國務院之間的權力鬥争,集中體現了北洋政府内部派系矛盾的激化。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府”指總統府,“院”指國務院。這一概念特指北洋政府時期總統與總理因權力分配和政見分歧引發的政治對抗,主要涉及黎元洪與段祺瑞(第一次)、馮國璋與段祺瑞(第二次)的沖突()。
核心事件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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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府院之争(1916-1917)
- 導火索: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總統,段祺瑞任總理。雙方因國務秘書徐樹铮的任免問題産生矛盾,隨後在是否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宣戰)問題上激烈對立()。
- 激化過程:段祺瑞主張參戰以獲取日本支持,黎元洪及國會反對。段煽動督軍團威脅國會,黎借機罷免段的總理職務,段則策劃武力倒黎,最終引發張勳複辟鬧劇()。
- 結果:段祺瑞以“再造共和”名義驅逐張勳,重掌大權,黎元洪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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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府院之争(1917-1918)
- 矛盾主體:總統馮國璋(直系)與總理段祺瑞(皖系)。
- 焦點:段主張武力統一南方,馮則傾向和談。直皖兩派矛盾公開化,最終引發直皖戰争()。
實質與影響
- 權力結構缺陷:北洋政府缺乏統一領導核心,《臨時約法》對總統與總理職權界定模糊,導緻“雙頭政治”局面()。
- 派系利益驅動:段祺瑞倚仗皖系軍閥及日本支持,黎、馮則依賴國會或直系勢力,鬥争本質是軍閥集團争奪國家控制權()。
- 曆史後果:兩次府院之争加劇了中央政府權威喪失,為軍閥混戰和民國政局動蕩埋下伏筆()。
補充說明
- 名詞争議:部分資料将1912年黎段沖突誤标為“第一次”,但權威文獻均以1916年黎段之争為起點(需謹慎采信)。
- 延伸閱讀:可通過了解張勳複辟與府院之争的關聯。
如需更完整時間線,建議參考權威曆史檔案或學術著作。
網絡擴展解釋二
府院之争
府院之争是指在官員之間、政府機關内部或各級政府之間的權力鬥争和利益沖突。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三個部分:府(⼆十二畫),院(⻌宀十一畫),之(止三畫)争(⼀乂六畫)。府指的是地方政府,院則指的是政府機構或辦公場所。府院之争一詞源于中國古代政治鬥争的表述,形容政權内部的權力争鬥。
在繁體中,府院之争的寫法為「府院之爭」。這種寫法更接近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保留了繁體字的特色。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府的寫法為「⻨」,院的寫法為「院」,之的寫法為「⺤」,争的寫法為「⺁乂」。這些寫法相對簡單,沒有現代字體的繁複。
例句:府院之争不僅影響了政府的運作,也牽扯到百姓的利益。我們應該努力尋求解決方案,達成共識。
組詞:政權、權力、地方、機構、利益
近義詞:政治鬥争、勢力争奪
反義詞:合作、團結、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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