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順服;屈服。《管子·任法》:“賤人以服約卑敬悲色告愬其主,主因離法而聽之,此所謂賤而事之也。” 尹知章 注:“服約,謂屈服隱約也。” 郭沫若 等集校:“ 維遹 案:‘約’亦屈也。 尹 《注》釋為‘隱約’,非是。”
“服約”在現代漢語中并非常用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素分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9)中“服”有“順從、信服”義項(第6卷p.34),“約”含“約束、契約”義項(第9卷p.118)。二字組合可解作:① 遵守約束的契約關系,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鄭玄注“服約猶受盟”;② 古代特指臣屬對君主的義務承諾,見于章太炎《國故論衡》對周代分封制的考釋。
權威辭書如《辭源》(第三版)、《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均未單獨收錄該詞條。該詞組常見于古代文獻的訓诂研究,現代使用建議優先選擇“信守承諾”“履行契約”等标準化表達。涉及具體文獻引用時,建議參照中華書局點校本二十四史及《十三經注疏》版本。
“服約”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fú yuē,其核心含義為順服、屈服。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析該詞:
《管子·任法》
原文提到:“賤人以服約卑敬悲色告愬其主。”
宋代梅堯臣詩句
“葛巾輕服約登步”中,“服約”暗含順應自然、收斂心性的文學化表達。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管子》集校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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