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訊。《史記·李斯列傳》:“ 趙高 使其客十餘輩詐為禦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 斯 。 斯 更以其實對。”《三國志·魏志·程昱傳》:“法造於筆端,不依科詔;獄成於門下,不顧覆訊。”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胭脂》:“往來覆訊,經數官無異詞。”《老殘遊記》第十七回:“ 魏謙 父女取保回家,候 白守 覆訊。”
“覆訊”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其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用法:
根據,“覆訊”讀作fù xùn,由“覆”(推翻)和“訊”(判決)組成,基本含義是“被推翻、廢止的判決或裁決”,也可比喻某個決定因事實或證據而被推翻的情況。
例如:在司法争議中,若原判決存在漏洞,可能通過覆訊程式重新審理。
根據和,“覆訊”在古籍中常表示“審訊”或“反複審查”,尤其指對案件的複審。例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史記》《三國志》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辭書。
《覆訊》是指重新審問、複查某一案件或事件的行為。通常在法律和司法領域中使用。
拆分部首和筆畫《覆訊》這個詞可以拆分為「覀」和「言」兩個部首。其中「言」表示與語言、說話相關的意思,「覀」則沒有獨立的意思。
根據漢字筆畫規則,「覀」共有5畫,而「言」有7畫。
來源《覆訊》一詞的來源比較複雜,是由兩個漢字組合而成。其中「覀」是漢字「覆」的舊字形,而「覆」表示覆蓋、翻轉、重複的意思;「訊」則是「詢問」「審問」的意思。兩個字組合在一起形成了「覆訊」這個詞。
繁體在繁體中文中,「覆訊」一詞的寫法與簡體保持一緻,沒有其他變化。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覆訊」一詞的寫法略有不同。例如,「覆」可以寫為「復」,而「訊」則可以寫作「訊」。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和地區,漢字的寫法會有所變化。
例句1. 法院決定對該案進行覆訊,以确保審判的公正性。
2. 經過覆訊後,犯罪嫌疑人改變了他的陳述。
組詞與「覆訊」相關的組詞包括「覆蓋」「覆寫」「訊問」「訊號」等。
近義詞與「覆訊」意思類似的近義詞有「重審」「複查」「複審」等。
反義詞「覆訊」的反義詞可以是「終審」「定訊」等,表示已經做出最終判決或決定,不再進行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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