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布施。《書·臯陶谟》:“翕受敷施,九德鹹事,俊乂在官。” 孔 傳:“能合受三六之德而用之,以布施政教,使九德之人皆用事。”
敷施,漢語書面語詞彙,指廣泛施行、普遍實施的行為狀态。《尚書·臯陶谟》最早記載:“翕受敷施,九德鹹事”,此處的“敷施”指君王對德政的全面推行。該詞由“敷”(意為鋪開、遍布)與“施”(意為實行、給予)兩個語素構成并列式複合詞,強調動作的周遍性與系統性。
從語義演變看,敷施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政治治理領域。如宋代王應麟《玉海》載:“敷施俊乂,旁招後彥”,特指對賢能之士的廣泛任用。現代漢語中,其使用範圍擴展至政策落實、技術應用等場景,例如“新規敷施于四海”“科技敷施惠及民生”等表述。
權威詞典釋義可參考:
“敷施”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核心含義
“敷施”意為布施、實施,多指政治教化或德行的廣泛推行。該詞源自《尚書·臯陶谟》中的“翕受敷施,九德鹹事,俊乂在官”,孔傳解釋為“能合受三六之德而用之,以布施政教”。
字義分解
古代典籍
在《尚書》中,“敷施”強調統治者對德政的推行。例如:“敷施當宜”(唐代牛僧孺詩)、“仁恩遍敷施”(明代孫承恩詩)等,均體現廣泛實施的概念。
擴展語境
宋代丘葵的詩句“是誰借得三春力,為我敷施十月中”,将“敷施”引申為自然力量的廣泛作用。
“敷施”是一個兼具政治與文學色彩的詞彙,既用于描述政教措施的推行,也可比喻自然或人為力量的廣泛實施。其權威釋義可參考《尚書》及《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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