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舉時代府一級考試。 唐 趙璘 《因話錄·商下》:“ 唐尚書 特 , 太和 六年,尉 渭南 ,為京兆府試進士官。”《金史·文藝傳上·楊伯仁》:“是歲,﹝ 孟宗獻 ﹞府試、省試、廷試皆第一。”
府試是明清時期科舉制度中的地方性考試,屬于科舉體系中的初級選拔環節,由各府(相當于現代的地級行政區)的行政長官主持。其核心含義可概括為以下四點:
府試是科舉制度中“童試”的第二階段,介于縣試(縣級考試)和院試(省級學政主持的考試)之間。考生需通過縣試後方能參加府試,合格者稱為“童生”,取得參加院試的資格。其本質是地方層級的科舉資格篩選考試。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科舉制度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明清卷》(上海辭書出版社)
府試制度定型于明代,清代沿襲并完善。其設立初衷是為逐級選拔人才,減輕中央考試壓力,同時強化地方教育管理職能。至清末科舉廢除(1905年),府試隨之終止。
來源:《中國教育制度通史·清代卷》(人民教育出版社)
府試是基層學子晉升仕途的關鍵門檻,直接影響士人階層的社會流動。通過者雖未獲得功名,但已具備“童生”身份,享有免除徭役、見官不跪等特權,成為地方鄉紳群體的基礎。
來源:《中華文化通志·制度文化典》(上海人民出版社)
說明:以上内容綜合《漢語大詞典》《中國科舉制度通史》等權威工具書定義,并依據教育制度史、社會文化史研究補充背景信息,确保釋義的準确性與曆史語境完整性。因古籍原典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紙質出版物為準。
府試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的重要環節,尤其在明、清兩朝屬于“童試”的組成部分。以下為詳細解釋:
府試是科舉考試中“童試”的第二階段,考生需通過縣試後方可參加。其由管轄本縣的知府(或直隸州知州)主持,考試地點設于府城,目的是選拔具備參加院試資格的學子。
府試不僅考察學識,還通過保結制度強化社會監督,确保考生背景清白。通過者稱為“童生”,取得參加院試的資格,進而有機會成為生員(秀才),邁入士紳階層。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或權威百科資料。
阿哥闆定悲瘁本流璧緯草苴吹鳳脣齒相依贉池低捋多昬訛失負圖割分公薦攻心朹實詭越過縱寒色橫楣黃光皇天活地獄剪竊踐言漸詐金革驚挺汲取酒炙戢武抉拾老帳列表理賠籠巾龍山會亂惑門伐猛志門栓彌代命令式拟托痞鬲淺浮雕任重順媚戍人松果速度滑冰所向克捷胎襲踏田器踏驗提說罔主污迹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