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肉已熟。《儀禮·鄉飲酒禮》:“羹定,主人速賓。” 鄭玄 注:“肉謂之羹。定,猶孰也。”《禮記·禮器》:“羹定,詔於堂。” 孫希旦 集解:“煮肉必沸;既熟,則止火而沸者定,故曰羹定。”
“羹定”屬于古漢語中較為罕見的組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字源和文獻用例分析:
單字釋義
組合解析 該詞可見于《禮記·禮運》“然後修火之利,範金合土……以炮以燔,以烹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鐘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作其祝號,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與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然後退而合亨,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笾豆铏羹”。此處“铏羹”指祭祀用器皿盛裝的肉羹,或為“羹定”相關形态(來源:中華書局《禮記注疏》)。
特殊用法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提及“凡饪物至熟皆曰定”,推測“羹定”可能指烹煮完成的肉羹(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說文解字注》)。該用法在《儀禮·士昏禮》“大羮湆在爨”鄭玄注中亦有印證。
“羹定”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源于飲食禮儀相關的文獻,以下是詳細解釋:
羹定指“肉已煮熟”,常用于描述古代禮儀中食物烹制的狀态。根據《儀禮·鄉飲酒禮》和《禮記·禮器》的記載,“羹定”表示煮肉時火候已到,肉已熟透,此時停止加熱,湯汁停止沸騰,進入穩定狀态。
該詞多用于古代禮儀文獻,反映飲食與禮制的關聯,例如宴會中主人需在肉熟後邀請賓客,體現待客的規範。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羹定”解釋為成語“事情已決定”,但此說法缺乏古籍依據,可能為誤傳。建議優先參考《儀禮》《禮記》等經典文獻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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