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帝王封禅或出巡時在外所行的祭祀之禮。《書·舜典》“歳二月,東巡守,至于 岱宗 ,柴” 孔 傳:“班瑞之明月,乃順春東巡 岱宗 ……燔柴祭天告至。”《新唐書·禮樂志四》:“又為告至壇,方八十一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燔柴告至,望秩羣神。”《宋史·禮志十七》:“巡幸之制, 唐 《開元禮》有告至、肆覲、考制度之儀。”
(2).古代天子、諸侯外出返回時,祭告祖廟并與群臣一起飲酒的禮儀。又稱“飲至”。《左傳·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 唐 孔穎達 疏:“孝子之事親也,出必告,反必面,事死如事生,故出必告廟,反必告至……行言告廟,反言飲至,以見至有飲,而行無飲也。”參見“ 告廟 ”、“ 飲至 ”。
“告至”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語境理解。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及古籍用例,其釋義如下:
一、字源解析與基本釋義 “告至”由“告”與“至”兩個單字構成:
二、典籍用例與語境釋義
《禮記·曾子問》
“孔子曰:天子巡守,以遷廟主行…告至于祖祢。”
釋義:天子巡守歸來後,攜遷廟神主向祖先祭告行程已畢。此處“告至”特指帝王歸來的祭祀告 completion 儀式(來源:《禮記正義》卷十九)。
《尚書·武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告至亳。”
釋義:周武王伐商後返回亳都,舉行“告至”之禮,向宗廟報告征伐成功(來源:《尚書正義》卷十一)。
三、權威辭書釋義
“告至:古代帝王外出返回後,向祖先祭告歸來。”
“至:到達;告至:指使者或帝王出行歸來後複命。”
四、語義延伸
在部分文獻中,“告至”可泛指出行者(不限于帝王)抵達目的地後向尊長或上級複命的行為,但核心仍保留“正式禀告抵達”的禮儀性質,多見于先秦兩漢文獻。
結論
“告至”是具禮儀性質的古語詞,專指完成重要行程後向神明、祖先或朝廷禀告抵達的行為,承載古代禮制文化中“複命歸告”的倫理内涵。其使用需嚴格依托典籍語境,現代漢語一般用“複命”“禀告抵達”等替代。
“告至”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包含兩種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指古代帝王(如舜、周天子等)在封禅或外出巡守時,通過燔柴祭天等方式向天地神靈報告行程或功績的儀式。例如:
指天子或諸侯外出返回後,需在祖廟舉行祭祀并宴飲群臣的禮儀,又稱“飲至”。如:
提到該詞作為現代法律術語指“案件層層上報至最高機關”,但此用法未見于其他權威古籍或辭書,可能是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建議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以上解釋綜合自古代典籍注疏及專業詞典釋義,具體運用需參考曆史文獻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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