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稱官吏因父母年高,告歸奉養。 清 錢泳 《履園叢話·夢幻·注蘇詩》:“ 桐鄉 馮星實 先生 應榴 ,中 乾隆 辛巳恩科進士,歷官至 四川 布政使,告養回籍,從事 蘇 詩。”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序》:“告養歸來,凡有所經歷者,隨意記録成帙。”
“告養”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吏因父母年邁而辭官回鄉奉養的特定行為。以下為詳細解析:
制度淵源
古代中國重視孝道,官員若父母年邁或病重,可依禮法申請離職回鄉盡孝,稱為“告養”。例如清代馮應榴因父母年高,從四川布政使任上“告養回籍”。
社會意義
這一制度反映了“忠孝兩全”的傳統價值觀。官吏通過辭官侍親,既遵守倫理規範,也符合當時的政治道德要求。
部分資料(如)将“告養”解釋為“父母未盡養育責任被子女責備”,但此說法權威性較低。結合高權威來源分析,該詞并無貶義,而是特指官員主動返鄉盡孝的行為。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清史稿》或《曆代職官表》等史料。
《告養》一詞是指通過書面方式向他人申請養育或撫養某個人或物品。它可以用于申請養育一個孩子、養活一隻動物,或者保管、照顧某個物品。
《告養》的部首是「言」,總共有7個筆畫。
《告養》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在古時候,人們常常會通過羊皮等材料寫信,以請求他人養育、關照自己的子女或動物。為了方便辨識和管理,也會将這些書信貼上「告養」的标志。
《告養》的繁體字為「告養」。
在古代,「告養」這個詞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常将「養」字寫成「養」,即「告養」。
1. 他向法院提交了一封《告養》信,請求能夠撫養他的親生孩子。
2. 這個動物收容所收到了一封《告養》信,希望能夠提供一個溫暖的家庭給這隻流浪狗。
補養、寄養、撫養、養育、代養、領養等。
撫養、養育、扶養、照料等。
放養、離養、遺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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