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照明用的油火。 南朝 梁 何遜 《為衡山侯與婦書》:“心如膏火,獨夜自煎。” 宋 蘇轼 《上元夜》詩:“今年江海上,雲房寄山僧,亦復舉膏火,松間見層層。” 明 陳汝元 《金蓮記·重貶》:“相逢頃刻時,離情又催,心如膏火有誰知。” 清 方文 《窮冬六詠·無油》:“坐不惜膏火,愁隨更漏長。”
(2).特指夜間讀書用的燈火。因亦借指勤學苦讀。 唐 杜甫 《奉酬薛十二丈判官見贈》詩:“不是無膏火,勸郎勤六經。” 宋 蘇轼 《送蜀僧去塵》詩:“十年讀《易》費膏火,盡日吟詩愁肺肝。”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念秧》:“三年膏火,冀博一第,不圖竟落孫山。”
(3).指供學習用的津貼。《明史·楊爵傳》:“兄為吏,忤知縣繫獄。 爵 投牒直之,并繫。會代者至, 爵 上書訟冤。代者稱奇士,立釋之,資以膏火。”《紅樓夢》第九回:“凡族中為官者,皆有幫助銀兩,以為學中膏火之費。”《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十回:“他在局裡,卻還是當一個學生的名目,一個月才四吊錢的膏火,你叫他怎麼夠用啊!” 梁啟超 《辛亥革命的意義》:“前 清 末年辦學堂,學費膳費書籍費,學堂一攬幹包,還倒貼學生膏火。”
膏火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曆史詞彙,其解釋可從詞源、引申義及文化應用三方面展開:
詞源與本義
“膏”指油脂,“火”即燈火,本義指古代照明所用的油燈燃料。該詞最早可追溯至《莊子·人間世》“膏火自煎也”,此處以膏火燃燒比喻事物因自身特性招緻災禍。
引申為求學資助
自宋元起,“膏火”衍生為書院、官學向學生發放的生活津貼,涵蓋飲食、燈油等費用。例如清代《欽定國子監志》記載,國子監生員按月領取膏火銀,以支持其學業。此用法突顯古代教育體系對寒門學子的經濟扶持。
文化内涵與曆史實踐
膏火制度在明清書院尤為普遍,如嶽麓書院通過學田收入向生徒發放膏火錢,成為科舉時代“助學體系”的縮影。這一制度既保障了學子基本生活需求,亦體現“重教興學”的傳統理念(參考《中國教育制度通史·清代卷》)。
需說明的是,現代漢語中“膏火”一詞已鮮少使用,其曆史含義主要見于文獻研究與傳統文化論述。
“膏火”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多層含義:
夜間學習或工作的費用
古代讀書人夜間點燈苦讀需耗費燈油,因此“膏火”被用來比喻求學的經濟開支。例如《明史·楊爵傳》提到資助學子“資以膏火”,即提供學習津貼。
書院或學塾的運營經費
在明清文獻中,“膏火”也代指維持教育機構運轉的費用。如《紅樓夢》第九回提到“學中膏火之費”,即指學堂的公共開支。
現代漢語中,“膏火”一詞已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指向(如字面燈火、求學費用或機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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