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名詞。公案,原指官府判決是非的案例。佛教禅宗借用,指前輩祖師的言行範例,用來判斷是非迷悟。以這種方法發展的禅學,稱公案學。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七章第二節:“談公案就是重要的一種方法。公案都是含意隱晦,無人能确實懂得的事情或話頭,如果弟子思索得一個公案的答案,說給師聽,得師同意(稱為印可),那就表示得道了……這些動作和話頭成為新的公案,流傳在叢林(禅寺)間,愈積愈多,禅學轉化為公案學。”
公案學是佛教禅宗特有的術語和修行方法,其核心含義可歸納如下:
定義與起源
公案原指古代官府判決案件的文書案例,後被禅宗借用為教學工具,特指記錄禅宗祖師言行、機鋒對話的範例。通過分析這些案例來參悟禅理、破除迷執的學問體系,即稱為公案學。
功能與作用
公案作為非邏輯的思維工具,旨在通過看似矛盾或反常識的對話(如“趙州無字”“吃茶去”等),打破學人的慣性思維,引導其超越語言概念直接體悟佛性。禅宗認為,反複參究公案能幫助修行者達到頓悟。
曆史發展
公案學在宋代達到鼎盛,尤其臨濟宗大慧宗杲提倡“看話禅”,将公案中的關鍵語句(話頭)作為參究對象。這一方法對東亞禅修傳統影響深遠,至今仍是禅宗重要修行方式。
學術研究價值
現代學者如範文瀾等在《中國通史》中指出,公案學反映了禅宗“不立文字”與“不離文字”的矛盾統一,是研究禅宗思想史的重要切入點。
如需具體公案例證或曆史脈絡的完整信息,可參考《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七章等文獻來源。
《公案學》是一個漢語詞彙,它可以指代一種研究案律和案例的學問。公案,指官府或法院記錄的刑事或民事案件,公案學即是對這些案例進行研究和分析的學問。
《公案學》的拆分部首為“八”和“學”,其中“八”為右部部首,表示字的構造形狀;“學”為字的意義部首,表示與學習相關的意義。它的筆畫數為七畫,結構較為簡單。
《公案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在古代,官員和學者通過研究各種實際案例來完善法律規範和司法制度。這樣的研究逐漸形成了一門獨立的學問,即公案學。在繁體字中,公案學的寫法為「公案學」。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以《公案學》為例,古時的寫法可能為「公案學」。隨着時間的推移,漢字的書寫形式發生了變化,逐漸演變為今天我們所熟悉的形式。
1. 他深入研究公案學,以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識和判斷能力。
2. 公案學的研究能夠為司法實踐提供寶貴的經驗和教訓。
公案研究、公案分析、公案記錄、公案制度。
官案學、案例研究、案律學。
空案學、非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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