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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職留任的意思、革職留任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革職留任的解釋

清 時對官吏懲處辦法之一。謂免去官職但仍留任所辦事。 清 袁枚 《隨園隨筆·革職留任》:“今大臣革去頂戴,仍令在官辦事。《晉書·陶侃傳》, 侃 刺 荊州 ,讨 杜曾 ,戰敗免官, 王敦 表以 侃 白衣領職,再讨 杜弢 ,成功復還原官。是即今之革職留任矣!” 清 夏燮 《中西紀事·閩浙再犯》:“ 劉耀椿 系專防 廈門 大員,因失守之後奔赴大營,隨同大兵入 廈 收復,制使以其功過相抵,奏請革職留任。”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革職留任”是中國古代(尤其是清代)對官吏的一種特殊懲處方式,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官員被免除原有官職後,仍留在原職位繼續處理事務,屬于一種“以觀後效”的懲戒措施。形式上雖被革職,但實際職權未完全剝奪。

二、曆史起源與發展

  1. 早期雛形:可追溯至兩晉南北朝時期的“以白衣領職”或“以白衣守本官”,即官員被免職後仍穿平民服飾履職。
  2. 明清演變:
    • 明代稱“戴罪辦事”或“冠帶辦事”;
    • 清代正式定名“革職留任”,并成為制度化的懲處手段。

三、實施特點

四、現代引申

現代語境中,該詞可比喻組織内部人員雖被解除某職務,但仍保留其他職位或權力,常見于職務調整或組織變革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案例或制度細節,可參考《晉書·陶侃傳》及清代《隨園隨筆》等文獻記載。

網絡擴展解釋二

革職留任

《革職留任》是指在工作崗位上解除職務,但仍然保留在原單位工作的一種情況。這種情況通常是由于某些原因,如工作能力不足、犯錯誤等導緻的。拆分部首可以拆分為“革”和“職”,分别代表解除和職務;拆分筆畫可以拆分為革(8畫)職(14畫)留(9畫)任(6畫)。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當時漢字的寫法和現在有所不同。繁體字的寫法通常保留了古代的簡化字形式。古時候寫作《革職留任》。例句可以是:“他因為工作失誤,被革職留任,接受了内部調整。”

與《革職留任》相關的組詞可以有:“革職”、“留任”等。近義詞可以有“免職”、“調離”等。而反義詞可以有“升職”、“留用”等。 總之,《革職留任》是指在工作崗位上解除職務,但仍然保留在原單位工作的一種情況。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革”和“職”,拆分筆畫為革(8畫)職(14畫)留(9畫)任(6畫)。來源可以追溯到古時候,寫作《革職留任》。例句可以是:“他因為工作失誤,被革職留任,接受了内部調整。”與其相關的詞語有:“革職”、“留任”等。近義詞有“免職”、“調離”等,反義詞有“升職”、“留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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