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tudy the phenomena of nature]∶窮究事物的道理
格物緻知
(2) [correct]∶糾正人的行為
(1).推究事物之理。《禮記·大學》:“緻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 宋 蘇轼 《謝兼侍讀表》:“恭惟皇帝陛下聖神格物, 文 武 憲邦。” 明 王鏊 《震澤長語·經傳》:“蓋知物之本末始終,而造能得之地,是格物之義也。” 魯迅 《僞自由書·透底》:“于是要知道地球是圓的,人人都要自己去環遊地球一周;要制造汽機的,也要先坐在開水壺前格物。”
(2).猶正人。糾正人的行為。《三國志·魏志·和洽傳》:“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節格物,所失或多。” 唐 劉禹錫 《天平軍節度使廳壁記》:“示菲約以裕人,信賞罰以格物。”
(3). 清 末稱西洋自然科學為“格物”。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旋據總教習 丁韙良 申稱:‘單内(俄文書籍圖説)天算、地理、格物、醫學等書,或六十年前或百餘年前所載,不如新書之詳備。’” 嚴複 《原強》:“二百年來,西洋自測算格物之學大行,製作之精,實為亘古所未有。”
“格物”是中國古代哲學的重要概念,其内涵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格”的本義為“至、來”,引申為“推究、探究”;“物”指事物或現象。因此“格物”字面意為推究事物的本質規律,最早見于《禮記·大學》的“緻知在格物”,強調通過探究萬物獲取真知。
朱熹的“窮理”說
認為“格”即“窮盡”,主張通過研究外物來把握天理,即“窮至事物之理”。他強調“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積累到一定程度後豁然貫通,屬于外向型認知路徑。
王陽明的“正心”說
提出“格者,正也”,認為“格物”是糾正内心不正之念以恢複良知,屬于内向型修養路徑。例如他通過“格竹”失敗的經曆,轉向心性探索。
“格物緻知”被視為中國古代的“科學方法論”,與實證精神相通。例如《禮記》中“視、聽、味、嗅、觸”五覺認知法,強調通過觀察實踐獲取知識,與當代科學研究中的觀察實驗邏輯一緻。DeepSeek等現代研究更将其拓展為系統性分析與批判性思維訓練。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學派的具體論述,可參考(朱熹)、(王陽明)及(分類說)的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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