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戰争中被擄獲的人。《南史·檀道濟傳》:“議者謂所獲俘囚,應悉戮以為京觀。” 唐 劉知幾 《史通·雜說中》:“ 江左 皇族,水鄉庶姓,若 司馬 、 劉 、 蕭 、 韓 、 王 ,或出於亡命,或起自俘囚,一詣 桑乾 ,皆成禁臠。” 宋 蘇轼 《代侯公説項羽辭》:“臣聞 漢王 之父 太公 為俘囚,臣切慶大王獲所以勝於 漢 者。”
(2).拘禁。 宋 朱弁 《曲洧舊聞》卷八:“予俘囚十年,外兄不知所在,今觀公書此事,則再出世之語昭然矣。” 金 高士談 《丙寅刑部中》詩之一:“釁來無朕兆,意外得俘囚。”
俘囚,漢語複合詞,由“俘”與“囚”兩個單字構成,其核心含義與戰争、刑罰相關。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及《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修訂版)解釋,該詞包含以下四層内涵:
一、本義指戰争中俘獲的敵方人員。如《左傳·成公三年》載“楚人俘囚晉侯”即用此義,體現古代軍事活動中對敵方人員的控制行為。
二、引申為被拘禁的俘虜群體。唐代李華《吊古戰場文》中“俘囚為奴”描述戰俘淪為奴隸的境遇,反映古代戰争倫理與階級制度。
三、詞素解析:“俘”字甲骨文作“從人從戈”,《說文解字》釋為“軍所獲也”;“囚”字金文象形為“囗中拘人”,《說文》注“系也”。二字組合強化拘禁狀态的表意功能。
四、現代漢語使用中,“俘囚”多保留書面語色彩,常見于曆史文獻及文學創作,如姚雪垠《李自成》描寫明末戰事時多次使用該詞。
該詞的語義演變折射出中國古代軍事制度與法制文化特征,相關用法在《二十四史》戰争紀事中呈現高頻分布,具有重要曆史文化研究價值。
“俘囚”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包含以下兩個方面:
戰争中被俘獲的人
指在戰争或沖突中被敵方捕獲的人。例如:
《南史·檀道濟傳》記載:“議者謂所獲俘囚,應悉戮以為京觀”,即建議将俘獲的敵軍俘虜全部處決以震懾敵人。
宋代蘇轼在《代侯公說項羽辭》中提到:“漢王之父太公為俘囚”,指劉邦的父親被項羽俘虜。
拘禁、囚禁
作動詞時表示對俘虜的關押行為。例如:
宋代朱弁《曲洧舊聞》中“予俘囚十年”,即描述自己被長期拘禁的經曆。
“俘囚”與“囚俘”不同: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研究或古典文學分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南史》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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