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着冕服。指做大官。《左傳·哀公十五年》:“苟使我入獲國,服冕乘軒,三死無與。” 杜預 注:“冕,大夫服。” 南朝 梁 沉約 《舍身願疏》:“遂乃服冕榮國,裂土承家。” 唐 司空圖 《複安南碑》:“金印示殊藩之寵,銀簪增服冕之榮。”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一》:“男登服冕之位,女獲乘龍之匹。”
服冕,漢語複合詞,由“服”與“冕”組合而成,專指古代與官爵等級相匹配的服飾制度。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展開:
基本釋義
“服”指整套官服,“冕”特指帝王、諸侯及卿大夫所戴禮冠。《漢語大詞典》定義為“穿戴冕服,借指官爵地位”(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2年版)。該詞常見于描述古代官員身份标識,如《禮記·禮器》載“天子龍衮,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體現服飾與等級對應關系。
曆史源流
周代确立“服冕十二旒”制度,以玉藻垂旒數量區分天子至公侯等級,《周禮·春官·司服》詳載“王之吉服有九,冕服六”(來源: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漢唐時期進一步細化,唐代《開元禮》規定三品以上官員方可服冕。
文化内涵
作為禮制載體,服冕承載着“辨尊卑,明貴賤”的禮法思想。《春秋左傳正義》注疏“服以旌禮,禮以行事”,強調服飾作為權力符號的社會功能(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春秋左傳集解》)。其紋飾、色彩均有嚴格規制,如十二章紋唯帝王可用。
文獻例證
《後漢書·輿服志》載“冕冠,垂旒,前後邃延,玉藻”,詳述漢代冕服形制;宋代《事物紀原》記“舜制十二章,周改九章”,展現曆代沿革。
“服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穿着冕服”,通常代指身居高位或擔任重要官職。以下是詳細解析:
“服冕”由“服”(穿戴)和“冕”(禮冠)組成,字面意為穿戴冕服。古代冕服是帝王、諸侯及高級官員在重大儀式中穿戴的禮服,因此“服冕”引申為身份顯赫、官居要職的象征。
冕服包含以下主要部分:
冕服制度體現了古代禮制的等級觀念,而“服冕”一詞不僅反映官職高低,還承載着對德行與責任的期許,如《唐語林》中“男登服冕之位”即暗含對才能與品行的要求。
若需進一步考證,建議參考《周禮》《後漢書·輿服志》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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