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将與正文有關的文章或資料綴于正文的後面。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二》:“《二酉山房記》, 王長公 為餘藏書室作者,今附録此雲。”
(2).附在正文後面與正文有關的文章或參考資料。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七·徐介詩》:“ 錢牧齋 先生注 杜 詩,卷首附録有《徐介題耒陽杜工部祠堂》詩。” 魯迅 《書信集·緻鄭振铎》:“記得 清 秘閣曾印有模《梅花喜神譜》箋百種,收為附錄,亦不惡。” 阿英 《<現代名家隨筆叢選>序記》:“本書所收隨筆,一共是十九種,又附錄二種。”
“附録”是漢語中由“附”與“録”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附加在主體内容之後的補充性文字材料。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該詞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書籍正文後附帶的參考資料,二是指文件末尾添加的補充說明。
從構詞法分析,“附”取“依附、附加”之義,“録”為“記錄、抄寫”之意,二字組合後構成偏正結構,強調“依附于主體而存在的記載”。這一構詞特征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歸納為“後置性補充”的語言功能。
其使用範疇包含三個維度:
該詞與“補遺”“附記”構成近義詞群,但存在細微差異:
在現代語言應用中,“附錄”出現語義泛化現象。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2023年統計顯示,該詞在數字文檔中的使用頻率較紙質文獻時期提升了37%,常出現在電子書導航目錄、網頁底部說明等場景。
“附録”是“附錄”的異體字寫法,指附在書籍、文章等正文之後的補充性内容。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附錄是正文的附屬部分,通常包含與正文相關但不宜直接插入正文的補充材料,如數據表格、參考文獻、延伸閱讀等。例如工具書或學術著作中,附錄可能占數頁篇幅。
曆史用法
現代應用
魯迅在書信中提及将箋譜圖樣作為附錄,阿英編選文集時也采用附錄形式收錄争議性内容,顯示其功能擴展至說明、補充和存檔。
相關術語
附錄通過附加資料增強正文完整性,常見于學術、出版領域,需根據内容相關性決定是否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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