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于殡以除兇邪。《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楚 人使公親襚。公患之。 穆叔 曰:‘祓殯而襚,則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 杜預 注:“先使巫祓除殯之兇邪。” 孔穎達 疏:“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惡之也。 鄭玄 雲為有兇邪之氣在側。桃,鬼所惡。茢,萑苕,可埽不祥。” 漢 應劭 《風俗通·祀典·桃梗》:“《春秋左氏傳》曰: 魯襄公 朝 楚 ,會 楚康王 卒, 楚 人使公親襚,公患之。 叔孫穆叔 曰:‘祓殯而襚,則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 楚 人弗禁,既而悔之。”
“祓殡”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古代喪葬文化和文字學溯源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祓”本義為古代除災祈福的儀式,如《周禮》中“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殡”則指停柩待葬或出殡過程,如《禮記》載“周人殡于西階之上”。兩字合稱“祓殡”,特指在喪葬儀式中為逝者進行驅邪淨穢、祈求冥福的祭祀行為。
從文獻用例來看,《儀禮·士喪禮》注疏提到“既祓殡,乃朝奠”,說明該儀式在停靈期間舉行,旨在通過灑掃、祝禱等方式潔淨靈柩,防止邪祟侵擾。這種禮俗體現了古人“事死如事生”的觀念,認為亡者靈魂需要與生者世界進行神聖區隔。
在構詞法層面,“祓殡”屬于同義複合結構,其中“祓”強調宗教性淨化功能,“殡”則限定儀式發生的時空場域。據《中國喪葬禮儀》考證,此類儀式多由專職祭司主持,涉及酒醴、香草等祭品使用,具有鮮明的宗法社會特征。現代民俗學研究顯示,部分地區的喪禮中仍保留着類似祓殡的遺俗,如江南地區“淨棺”儀軌即為其演變形态。
“祓殡”是一個古代喪葬禮儀相關的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祓殡”指在殡葬過程中舉行的除兇邪儀式,即通過特定祭祀活動清除殡葬場所的不祥之氣。該詞由“祓”(fú)和“殡”(bìn)組成:
根據《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載,楚康王去世後,魯襄公被要求親自為遺體穿衣(襚),魯國大夫穆叔建議“祓殡而襚”,即先由巫師用桃木和掃帚(桃茢)祓除殡所兇邪,再進行儀式。這一記載表明,祓殡儀式可能涉及巫祝角色和特定法器。
“祓”的習俗不僅用于喪葬,也見于其他祈福活動,如春季祓禊(河邊沐浴去災)。而“祓殡”則專指喪葬場景中的淨化儀式。
“祓殡”是古代喪禮中通過巫祝手段清除兇邪的儀式,反映了先民對死亡禁忌的敬畏與禳解需求。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細節,可參考《左傳》相關篇章及漢代應劭《風俗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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