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覆案的意思、覆案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覆案的解釋

亦作“ 覆按 ”。審察;查究。《史記·李斯列傳》:“ 章邯 以破逐 廣 等兵,使者覆案 三川 相屬,誚讓 斯 居三公位,如何令盜如此。”《史記·梁孝王世家》:“乃遣使,冠蓋相望於道,覆按 梁 ,捕 公孫詭 、 羊勝 。”《後漢書·朱浮傳》:“覆案不關三府,罪譴不蒙澄察。”《資治通鑒·唐武宗會昌五年》:“議者多言其寃,諫官請覆按,詔遣監察禦史 崔元藻 、 李稠 覆之。” 嚴複 《原強續篇》:“十年以來, 中國 出入口之貨籍具在,可覆案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覆案(fù àn)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司法和曆史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對已判決或處理的事務進行再次審查、核實。根據《漢語大詞典》,該詞最早見于《漢書·于定國傳》中“吏驗治,孝婦自誣服,具獄上府,于公以為此婦養姑十餘年,以孝聞,必不殺也。太守不聽,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獄,哭于府上,因辭疾去。太守竟論殺孝婦。郡中枯旱三年。後太守至,蔔筮其故,于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強斷之,咎倘在是乎?’于是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歲孰。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的記載,其中“覆案”即指重新審理案件的過程。

從現代漢語規範角度,《現代漢語詞典》将“覆案”解釋為“複查案件,重新審理”,強調其作為法律術語的複核功能。在中國古代司法體系中,這一程式常見于重大案件的複審制度,如唐代的“三司推事”和明清時期的“秋審”制度都包含覆案程式,以确保司法公正性(《辭海》。

在當代法律語境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明确規定了死刑複核程式,這實質上是“覆案”制度在現行法律體系中的具體體現。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口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更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和專業法律文本。

網絡擴展解釋

“覆案”是一個具有法律和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一、基本含義

“覆案”指對案件進行重新審查或推翻原有判決,強調複審、查究的過程。該詞常見于法律語境,表示對已判決案件的再次核實,以糾正可能的錯誤。

二、曆史背景與制度

  1. 起源:作為秦漢時期的司法制度,“覆案”又稱“覆治”“覆考”,是複審案件的專用術語。其目的是通過重新審理,減少冤假錯案,防止司法腐敗。
  2. 應用場景:古代官員或監察機構對案件提出質疑時,會啟動覆案程式。例如《史記》記載,秦代曾派使者“覆案三川”,追查李斯失職之責;漢代亦用此制度調查梁孝王案件。

三、用法與例句

四、近義詞與擴展

近義詞包括“複審”“複查”,反義詞如“定谳”(最終判決)。其核心在于強調對已有結論的質疑與再驗證。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史記》《資治通鑒》等原始史料。

别人正在浏覽...

版牍碑阙徧谕蠶箔禅枝垂弧觸景雌牙裂嘴電動剃須刀斷管殘沈短祚凡戎車風諫風清月白趕到趕逐龜甲屏股慄滾齒機行會韓壽鶴隴合龍門恨咤檢诘介于金鸂鶒悸懾口墜天花廓周牢直曆久曆曆可考路濱馬鞍鞒麻槌鳴吠彌天蓋地囐哒配搭偏賞裒多益寡淺闇潛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切中時弊清瑩蜷嵼鵲瑞榮潤森峭受事説破嘴述載書狀胎肩笤把頹垣斷壁僞名聞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