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香賣履的意思、分香賣履的詳細解釋
分香賣履的解釋
東漢 末, 曹操 造 銅雀台 ,臨終時吩咐諸妾:“汝等時時登 銅雀臺 ,望吾西陵墓田。”又雲:“餘香可分與諸夫人。諸舍中無為,學作履組賣也。”見 晉 陸機 《吊魏武帝文》序。後以“分香賣履”喻臨死不忘妻妾。 宋 李清照 《<金石錄>後序》:“絶筆而終,殊無分香賣履之意。” 清 查慎行 《曹操疑冢》詩:“分香賣履獨傷神,歌吹聲中繐帳陳。” 呂志伊 《讀史感賦》:“預争皇後憐諸婦,終作分香賣履人。”亦省作“ 分香 ”。 唐 羅邺 《邺城》詩:“英雄亦到分香處,能共常人較幾多。”
詞語分解
- 分香的解釋 見“ 分香賣履 ”。
- 履的解釋 履 ǚ 鞋:西裝革履。削足適履。 踐踩,走過:履曆(.個人的經曆;.記載履曆的文件)。履任。履險如夷(走在險峻的地方,像走在平坦的路上,喻身處險境而不畏懼,又喻安全地度過險境)。如履薄冰(身臨其境)。
網絡擴展解釋
“分香賣履”是一個源自三國時期曹操臨終囑托的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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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該成語字面指“分配熏香、售賣鞋子”,比喻人臨終前對妻妾子女的深切挂念與身後安排。出自曹操《遺令》:“餘香可分與諸夫人,諸舍中(妾室住所)無為,可學作履組賣也。”即囑咐妻妾分香祭祀,并建議她們制作鞋履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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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背景
曹操臨終前不僅交代國家大事,還細緻安排妻妾生活,如讓她們定期登銅雀台眺望自己的陵墓,并教授謀生技能(如制鞋)。這一舉動既體現了他作為政治家的柔情一面,也反映了古代男性對家族責任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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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引用與引申
- 宋代李清照在《金石錄後序》中以“殊無分香賣履之意”自述丈夫趙明誠臨終時的豁達,反襯這一典故的典型性。
- 清代蒲松齡在《聊齋志異》中将其引申為“自給自足”之意,如“賣履分香,可以不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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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與結構
成語結構為聯合式,作謂語,屬中性詞,多用于書面語境。例如:“英雄亦到分香處,能共常人較幾多?”(唐·羅邺《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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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争議
需注意個别解釋(如)誤将其釋為“分散精力”,但權威資料均以“臨終眷戀”為核心含義,使用時需結合主流釋義。
網絡擴展解釋二
<分香賣履> 是一個傳統的成語,意思是把香分開賣,鞋子分開賣。下面是該成語的相關信息:
拆分部首和筆畫:
- 分:分為了,分離。分的部首是刀,共4畫。
- 香:香味,好聞。香的部首是香,共9畫。
- 賣:出售,交易。賣的部首是十,共8畫。
- 履:穿着,鞋子。履的部首是屍,共12畫。
來源:
《分香賣履》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古代的小說《紅樓夢》中。在故事中,賈母為了照顧衆多的孫子,決定将一個袋子裡的香和鞋子分開賣,以便更好地滿足每個人的需求。
繁體:
這個成語的繁體字為《分香賣履》。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有些漢字的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不過,成語《分香賣履》的漢字寫法在古代和現代是一樣的。
例句:
他總是把事情分得很清楚,就像分香賣履一樣。
組詞:
分離、賣家、出履、香味。
近義詞:
拆東補西、分文不值。
反義詞:
包羅萬象、一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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