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燒香脆拜。表示尊敬服從。《三國演義》第六十回:“﹝前軍﹞所到之處,秋毫無犯。百姓扶老攜幼,滿路瞻觀,焚香禮拜。”亦作“ 焚香膜拜 ”。 明 歸有光 《唐孺人墓志銘》:“ 兆 多疾,每疾作,孺人輒不食飲,焚香膜拜,以祈福祐。”
“焚香禮拜”是漢語中描述宗教儀式與虔誠态度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個層次:
一、字面釋義
“焚香”指燃燒香料(如檀香、沉香等),這一行為常見于祭祀或修行場景,古人認為香氣可通神明;“禮拜”則是以特定儀軌表達敬仰,包括叩拜、誦經等動作。二者結合,構成完整的敬神儀式流程。
二、宗教與文化意涵
佛教典籍如《法華經》記載,信徒通過焚香供養諸佛,禮拜則體現對佛法僧三寶的歸依,屬于“身業”修持方式。敦煌壁畫中亦有多處描繪信衆焚香跪拜的場景。
道教《無上秘要》強調焚香為“達誠九天”之媒介,配合禮拜可溝通神靈。道觀中每日晨鐘暮鼓時的焚香叩拜,至今仍是重要功課。
民間祭祖、祈福等活動中,焚香禮拜演變為表達追思或祈願的普遍行為,例如《東京夢華錄》記載宋代百姓在中元節“設香案禮拜先人”。
三、語義擴展
該詞在文學作品中常比喻極度尊崇的态度,如《紅樓夢》第五回寫賈府“焚香禮拜迎元妃”,此處既寫實景又暗喻家族對皇權的敬畏。
“焚香禮拜”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說明:
一、基本釋義
指點燃香火并行跪拜禮,表達對尊崇對象(如神明、先賢或德高望重者)的尊敬與服從。該行為融合了焚香(宗教或禮儀動作)與叩拜(肢體敬禮),常見于祭祀、祈福等莊重場合。
二、出處與典故
最早明确記載于明代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六十回,描述劉備軍隊紀律嚴明,百姓“扶老攜幼,滿路瞻觀,焚香禮拜”。另有元代《玩江亭》中“焚香頂禮”的類似表述,可視為早期雛形。
三、用法與結構
四、延伸含義
除字面意義外,也可引申為對某人或理念極度尊崇的态度,例如:“他對恩師敬若神明,每逢忌日必焚香禮拜。”
參考資料:綜合《漢典》《三國演義》及多部詞典釋義,權威性較高的解釋可參見、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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