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焚身。 唐 康骈 《劇談錄·狄惟謙請雨》:“曝山椒之畏景,事等焚軀;起天際之油雲,法同翦爪。”參見“ 焚身 ”。
關于“焚軀”的詞義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拼音為fén qū,由“焚”(上下結構)和“軀”(左右結構)組成。字面含義為“焚燒身體”,引申為以身體為代價的犧牲行為。
二、詳細解釋
三、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曆史人物或文學形象為理想犧牲的壯烈行為,如忠臣、烈士等。現代語境中也可比喻為事業、信仰付出一切的決心。
四、出處與示例 唐代康骈《劇談錄·狄惟謙請雨》最早記載:“曝山椒之畏景,事等焚軀;起天際之油雲,法同翦爪。”此處以焚軀比喻求雨者的艱辛與奉獻。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用例或相關成語對比,可參考漢典及唐代文獻解析。
《焚軀》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燒掉自己的身體,特指為了某種信仰、榮譽或者追求的理想而獻出生命。這個詞具有崇高和犧牲的含義,常被用來形容為了某種價值觀或目标而不惜一切犧牲的精神。
燚 (火字旁, 12畫) + 肉 (月字旁, 6畫) = 焚 (火字旁, 8畫)
足 (走之足, 7畫) + 肉 (月字旁, 6畫) = 軀 (身體部位, 11畫)
《焚軀》這個詞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文獻,最早見于《左傳》和《史記》。它形容了古代時期為了國家或家族利益而獻出生命的英雄和忠誠的人們。
《焚軀》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焚軀」。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焚軀》有可能在古時的一些文獻中以「焚軀」的形式出現。
1. 他用生命之火焚軀救人,成為了英雄。
2. 這個戰士在戰場上焚軀捍衛了家園的榮譽。
1. 焚燒:指用火将物體燒成灰燼。
2. 軀幹:指人體的胸部和腰部,也可以泛指身體的主幹部分。
1. 獻身:指無私地為某個事業或目标奉獻自己。
2. 舍己為人:指為了别人的利益而自我犧牲。
1. 自私自利:指隻考慮自己利益,不顧他人處境的行為。
2. 顧全大局:指為了整體利益而放棄個人的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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