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分封。古代帝王社祭,以五色土為壇,分封諸侯則割方色之土,以茅草包之,授予受封者,作為分封土地的表示。 唐 呂太乙 《土賦》:“封割五色,分茅錫社。”
(2).疆域。《後漢書·郡國志贊》:“稱號遷隔,封割糾紛,略存減益,多證前聞。”
“封割”在現代漢語标準詞彙中并無明确收錄,根據漢語詞彙構成規律及古漢語語料分析,該詞可能為以下兩種含義的誤寫或特殊語境用法:
一、作為“分割”的異形詞 在古漢語文獻中,“封”可引申為劃定界限,“割”指切割劃分,組合使用可表示領土或資源的劃分。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此處“封建”即包含分封、劃分之意。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著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指出,類似“分割”“分封”等詞均含劃分、分配的核心語義。
二、作為祭祀術語 《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鄭玄注:“槱,積也,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燔燎而升煙以報陽者。” 部分學者認為,“封割”或為古代燔祭儀式中封土為壇、割牲獻祭的簡稱,此說見于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整理本》對祭祀儀軌的考釋。
(參考資料:①《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②《十三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
“封割”是一個具有曆史語境的中文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文獻來源分析,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分封儀式
指古代帝王用五色土築壇祭祀社稷時,将對應方位的色土用茅草包裹,授予諸侯作為封地的象征。例如唐代呂太乙《土賦》記載:“封割五色,分茅錫社”,描述了這一儀式的具體形式。
疆域劃分
在《後漢書·郡國志贊》中,“封割”引申為領土或疆域的概念,如“稱號遷隔,封割糾紛”,指因分封導緻的疆域變動争議。
有部分現代詞典提到“封割”可形容對自由或權利的限制與剝奪,例如禁锢、束縛等狀态。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見明确記載,可能是詞義的現代衍生或特定語境下的比喻。
在解讀古籍或曆史文獻時,建議優先采用分封制度或疆域相關的釋義;若涉及現代語境,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屬于引申用法,并注意區分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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